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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微博自首”的意义在于自我救赎

2011年04月19日 09: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月13日,为了举报所在单位的领导,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周文彬选择了“自首式举报”,并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迅速引发网友围观。日前,周文彬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

  与最初直播自首过程不同,如今,人们讨论的焦点从周文彬是否作秀开始转向周文彬自首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以及事件最终将如何收场。诚然,就如周文彬本人所说的,自首对我来说是毁灭性的,谁会拿失去自由去作秀?如果只是为了作秀,一个正常人为此所付出的代价绝对足够巨大。那么,是什么动力让他不顾一切采取“自杀式袭击”?对此,周文彬表示,我也向市局、省厅及厅长都反映过,但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反而是开始有检察机关查我的问题,让我的申诉都没有办法正常进行,因为正常的途径完全被封死,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只能如此。

  不管周文彬的举报出于何种动机,指控是否完全属实,公务人员涉嫌贪腐都是关乎政府职能、效力和公信力,关乎当地民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并依法作出不纵不枉、公平合理的处理,都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来看,尽管网络把“微博自首”炒得相当红火,但是风暴核心却似乎相对平静——— 周文彬举报当天并未出现自己预想的“一去就出不来”的情景,他自己也“感觉纪委那边似乎没那么重视”。他最担心的恐怕正是如此——— 自己诚惶诚恐、奋不顾身做了“人弹”,放出去的却可能还是一枚“哑炮”。然而,事实一再证明,这些炮不能再“哑”了,正常申诉途径的“石沉大海”迫使周文彬孤注一掷,这一“微博自首”显然已经将涉案人员与纪检部门摆上了台面,人们屏息以待的正是背后的那份公允以及对舆论的交待。

  如果这次“微博自首”只是拉倒了相关的那些人,意义不足够大,因为以前通过舆论监督被拉下马的官员大有人在,比如抽天价烟的周久耕,比如“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的林嘉祥等。“微博自首”的意义更在于是通过官员自我救赎实现的,是以行贿人“自首”为代价的。在现实中,这种敢于自首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贿赂案件大多为“一对一”案件,而且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多订有攻守同盟,给收集证据与固定证据造成较大困难,此时,行贿人是案件突破的重要目标,行贿人的证人证言成了受贿罪定罪的关键证据。实践中,为了解决这一困难,检察官往往与行贿者进行交易,以放弃对行贿者的刑事责任的迫究为代价,换取行贿者对受贿者的犯罪行为作证。在西方国家,这被称之为“辩诉交易”。通俗地说,辩诉交易就是在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进行的一种“认罪讨价还价”行为。通过这样一种制度,检察官、法官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罪犯也得到了较之原罪行减轻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制裁,从而对双方都有利,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由于“交易”一词带有过于浓厚的商业和功利色彩,在国内这样的制度并未落地生根。但曾经使用“辩诉交易”的重庆纂江“虹桥”垮塌案,却成为了治理贪腐犯罪的经典案例之一,其中行贿者自我救赎的意义不言而喻。

  回过头来看,治理贪腐确实是需要足够智慧的,引进“辩诉交易”制度不仅为司法人员提供另一种选择,也为行贿人自首提供更多的制度动力,未尝不是一件“一石二鸟”的好事。至少,不需要如周文彬这样“一年多来,都没怎么睡好觉,出发前一天的晚上也几乎没睡着,翻来覆去想很多”,最终更有可能因此成为“异类”,没有安身立命之地。当然,在目前申诉渠道仍不甚畅通、有人有意回避贪腐的现状下,谈论“辩诉交易”的引进会不会显得奢侈,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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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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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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