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9日举行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今年将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数十万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居民将全部参保。此前,省内一些城市已经试点给城镇居民发放养老补贴。全省9个市约9万名城镇无保障老人可以领到每月50元至210元不等的养老补贴。
《社会保险法》今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相伯伟表示,截至3月底,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1521万人、1867万人、1157万人、1219万人和110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472万人,新农保适龄居民参保人数和老年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分别达到1579万人和771万人,主要险种参保率均在95%以上,仍有一部分群体游离在保障之外,最突出的就是那些没工作、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此前,省内一些城市如无锡、苏州、常州、镇江等地已根据本地实际进行了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每年100元到1100元六个档次,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主选择缴费,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多缴多补。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其个人缴费由政府财政全额资助,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南京则从2008年开始对城镇6万无保障老人发放了每人每月100元的养老补贴。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加大社会保险的“拾遗补缺”力度,重点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参加医保,着力解决以前没有参保的集体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另外,我省今年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力促职工工资水平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同步,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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