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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人口为6.65亿 比重较十年前上升逾一成

2011年04月28日 1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8日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会上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马建堂说,这次人口普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这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此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来中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据了解,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中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进行过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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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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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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