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日前,水利部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做好2011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并进一步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项目所在地防汛行政负责人和防汛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监管和指挥职责。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
二要抓紧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组织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并报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审定。要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按度汛方案和有关预案要求进行必要的演练。
三要积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抓住汛前有利时机,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别是水毁、震损等工程的除险和修复,要细化施工方案,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形象面貌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四要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强化汛期值班,加强与水文、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协助做好工程上、下游影响区域内的度汛措施和群众转移避险方案。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五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对施工现场及施工营地安全度汛隐患和山洪、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要制定相应的灾害预防、人员避险转移和抢险救灾预案。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在汛期要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等参建单位要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安排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
六要强化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各项目主管单位汛前要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通知还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尽快将2011年工程度汛方案、组织机构及措施落实情况等报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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