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04年以来,江苏海安两任县长、20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近5年,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传统观念中,被人告往往被认为“不光彩”、“没面子”,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难以放下架子和普通群众对簿公堂。“民告官,不见官”,有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是不尊重法律的体现。
其实,原被告的法律地位平等,都有相同的“话语权”,做被告并没有不光彩。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主动出庭,同样是依法平等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何况,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是在监督和“矫正”行政行为,政府本就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敢于站上被告席,既是尊重法律的体现,也是尊重群众的体现。(安徽 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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