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且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群众,成为一大“官霸”。
随着李志强日前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9年,这位小局长的大“官霸”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干部群众和参与调查的纪检部门人士认为,李志强为患基层十多年,至今才被查处,凸显基层监督体系的薄弱和用人机制的漏洞。
副局长的“霸道”角色
“重庆有文强,保德有志强。”保德县不少干部群众说,尽管李志强不过是县住建局副局长,多年来却在当地扮演“霸王”角色:对普通干部群众堪称“恶霸”,行为嚣张,顺从他者才可事顺,否则就会成为“靶子”;在工作中形同“官霸”,作风跋扈,身为副局长却在许多方面充当“一把手”,令三位局长无法工作。
“跟着我干,肯定不会亏待你;不跟我,咱俩明天就是仇人。”李志强对曾在他手下任职的城建大队大队长刘志斌如是说。由于不愿随李志强做违法之事,刘志斌被排挤至其他单位。
“李志强的霸道恶行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保德县原计量局局长刘应明说,李志强当时虽仅是计量所所长,却在局里说一不二。1992年6月,计量局调整了李志强之妻马丽的办公室。第二天,李志强来到刘应明办公室,坐在桌上说马丽在办公室丢了五千元,推打刘,并当众掏出其生殖器对刘进行侮辱,并将刘困在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时。
1995年10月被调任保德县建设局副局长后,李志强的“恶霸”行为越发变本加厉。
1996年的一天,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吴志林将一辆欠费小四轮拦住,因此车为李志强工程运料,李志强托人去说情遭拒,便指使人对吴志林棒打脚踢,致使吴住院治疗。
“多年来被李志强指使殴打过的人太多了。”忻州市纪委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说,2005年以来,李志强未经上级批准和局务会研究,从社会上调用、借用、雇佣各类人员20余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充当打手。
尽管十多年来在保德县住建局都居副职,李志强却在很多方面充当着“一把手”角色。15年间,住建局换了4任局长,有的主动辞职不干,有的被动调离。
“抢公章”是李志强揽权的一大步。2002年5月,保德县城建局副局长张顺喜带公章外出办公务,事后,在李志强的指使下公章长时间拒不交回,李志强又趁机在许多空白文书上盖了公章,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住建局房管所所长崔利斌说,2007年2月到2010年6月,房屋产权登记需要的房地产管理所公章、房屋产权登记审批专用章,以及空白的房产本,也都由李志强私自保管,他数次要求取回均未果。
“三任局长都被李志强欺负得无法开展工作。”保德县住建局党委书记王文考说,2005年底,因时任建设局局长的郭玉玺未给李志强报销完单据等原因,李志强指使他人将其办公室窗玻璃打碎,门把手抹上粪便,门口堆放垃圾,并霸占局会议室。无奈之下,郭玉玺只好回家办公。
郭玉玺被调离后,继任局长的白贵生说,在李志强的过分干预下,他根本无法全心开展工作。
不仅如此,李志强还将霸道的“触角”伸至县领导。2010年初,保德县委县政府将保德黄河大桥附近50多间违章建筑拆除。因这些房都系李志强违法审批,李便指使工头徐二毛多次到县政府威胁领导,提出无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