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已有三周年,日前,一份对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在北京大学发布。调查显示,三年来全国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字数不一,最少单位年报字数仅为522字。
这份名为《信息公开这三年: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为视角的观察》的报告,以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83个国务院下属机构、50个全国较大城市,共164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或类似名称)为素材。三年素材共417份。
在对报告字数的调查显示,三年来,省级行政单位和较大城市的平均年报字数均在4500字以上,而国务院下属机构的平均年报字数不超过3000字。具体到单位,字数最高为辽宁省的2009年年报,达13522字;字数最低为中国地震局的2009年年报,仅522字。对此,报告发布人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表示,信息年报字数虽然不是越多越好。但至少需要一个基本信息量的支持。“哪怕2000字的报告,去头去尾内容就不多了,更何况500多字。”
调查报告总体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年,各单位的整体信息公开程度在提高,年报内容不断丰富,监督与救济机制不断完善,基层信息公开指导与推进不断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年报统一与规范化欠缺,年报性质含糊、实践混乱等。(实习记者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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