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 杜燕)在汶川大地震3周年纪念日,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召开新闻评议会,倡议将每年的5月12日设立为互联网行业“社会责任日”,承担互联网行业的社会责任。
今天的评议会上,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将每年的5月12日设立为互联网行业“社会责任日”,并称重大灾难报道机制、社会联手援助机制、灾区重建持续机制已成为业界共识。媒体必须担负起一定的责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世界各国对大众传媒的公共要求,也是新闻传播应当遵循的一项工作原则。
倡议说,互联网的大众媒体的社会属性和其他媒体一样,在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评议员代表吴雅丽表示,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网络媒体及其从业者在抗震救灾中的种种行动集中展现了互联网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的行业形象。同时,在此过程中也真实见证和记录着灾后3年来重建家园所取得的成就。
她说,社会责任日的确立对于北京网络媒体人来说,意味着向社会做出了一个严肃而庄严的承诺,也意味着从今天起要接受社会更为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常务理事陈华称,2011年是中国互联从事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十年。5•12召开评议会,并与社会责任主题相关联,适合社会各界对于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的期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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