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情况。2009年9月到今年3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3.31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8人,县(处)级干部1089人。(2011年5月18日《京华时报》)
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大,伸缩性大,稍有不慎,就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几乎成了一条黑色的腐败定律。且涉案人员有的倒在临近退休、功成名就之日,有的倒在了风华正茂、血气方刚之年,有的倒在组织寄予厚望、提拔重用之时,让人闻之痛心。
报道称,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分布在20个省(区、市),发生在工程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资金运作、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涉及廉租房建设、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征地补偿、矿产开发、房地产建设、学校工程、公路工程等许多领域。与去年5月通报的20起案件比较,最突出的特点仍然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占多数。
应该说,从中央到地方都曾出台过“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而且对其查办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一大批官员因此而纷纷落马。那么,为什么仍然有些官员还是“乐此不疲”呢?道理很简单:“要想富,上项目”,“要来钱,搞基建”。一个项目涉及到的工程资金少的有几十万,大的有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是上亿元、几亿元,诱惑真是太大了。
马克思曾经说过,只要有百分百的利润,就足以令人不惜杀人放火以求之,何况插手工程攫取的回报是那么的丰厚,不怪会有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也正像美国第35任总统肯尼迪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凡是愚蠢地骑在虎背上谋利的人,将被老虎吃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就是一种“骑在虎背上谋利”的行为,其结局只能是飞蛾投火,自取灭亡。现实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报道说,在这20起典型案件中,有6起案件涉案人员被判死刑或无期。
面对此类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我们的反腐“软件”也要不断升级,不仅要狠,而且要细,不仅要打,而且要防。为此,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指出,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对今年的工程治理工作已经作出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深入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完善工程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市场体系、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可见,治理“工程腐败”,必须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有坚持在办案中加强源头防治,以治标来推动治本,使反腐关口前移,始终保持让人不敢犯的高压态势和威慑力量,才能收到查处一案、整顿一线、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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