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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会馆”:公共资源私家化的恶例

2011年05月20日 16: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这笔国家财富,理应向民众平等开放。将“国保单位”变成私人化的豪华会所,事实上是慷全民之慨,媚权贵之奢,赚权贵之财,求一己之利。

  故宫建福宫私人会所拉开了各地争相曝光类似会所的帷幕。据5月19日《燕赵都市报》报道,在名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的承德避暑山庄内,一座即将开门营业的豪华私人会所首批限量发售100张会员卡,每张价格初定为20万元,该私人会所今后只为会员提供专属服务。另据《扬子晚报》报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宋美龄别墅内,居然成了一家“外面人”不能随便订的豪华餐厅。

  “国保单位”也“走穴”,唯利是图、唯权贵是图的过度商业化,令文物单位应有的公益性荡然无存。民众之所以对这类会所反应激烈,质疑不断。原因在于,这些“国字号”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产权上乃归属于国家———也就是全民。管理机构只是受政府的委托履行保护之责。换言之,故宫是国家的财富,而非故宫管理机构的私产。对于这笔国家财富,理应向民众平等开放。将“国保单位”变成私人化的豪华会所,事实上是慷全民之慨,媚权贵之奢,赚权贵之财,求一己之利。

  依《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工作原则。可见,保护和抢救是第一位的,利用是第二位的,而且利用还必须合理。从已曝光的几宗个案来看,有的管理机构辩称是下属公司瞒着办的;有的管理机构则干脆赤膊上阵,亲自开拓文物单位的商业利用模式。比如那个“避暑山庄皇家会馆”,就是由承德市文物局和承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联合修建。这明明是一个商业项目,文化局又如何为其越权行为自圆其说呢?据记者调查,该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称该项目是作为“抢救性修复工程”向省文物局报批。真是好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文物吃文物”!连“抢救性修复工程”都能捆绑私人会所式的商业开发。而按《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管理条例》规定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属于国家所有,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或者从事其他不利于文物保护的活动。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记者调查证实,承德市发改委并未受理过“避暑山庄皇家会馆”项目的审批。

  在法律手续上的李代桃僵、暗度陈仓,其背后不仅有对监管部门的欺诈,还有对作为公共资源的文物保护单位的非法利用。这类商业运营的私人会所,剥夺了普通民众分享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权利,而对于会所的财务状况,管理机构也不太可能对外公开。赢利的分配自然也在几家合作者之间暗中进行。

  防止公共资源的私人化,还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以公共福利性质,首在防止管理机构利用职权之便,与资本结盟欺上瞒下坑骗国家。对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违规开发的问责都是制约权力滥用的必需。在看紧管理机构的同时,更应提醒热衷于这些私人会所的权贵们,如果你们认可自己作为成功人士的身份,理应对诸如“避暑山庄皇家会馆”之类进行抵制,面对那些设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明显违法的会所,加入或参与就是坐实了自己的“共犯身份”。(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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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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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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