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选举程序、自制选票、拉票贿选、在逃通缉犯成村委……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违反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据透露,2008年以来,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受理反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1985件,立案查处38件,给予纪律处分49人。
“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广东省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兴宁说,今年是换届之年,各地纪检机关将继续严督严查违反选举纪律的现象,进一步增强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震慑力。
王兴宁表示,广东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环节,与组织部门一起对换届工作全程监督,防患于未然。要保证举报渠道路路畅通,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信访举报,有报必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通报。要排查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方面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本地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仅今年以来,广东就发生了多起违反换届纪律的事件。
2011年2月,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党员郭锐荣、陈惠强、陈桂祥、冯庆玲为谋求当选村支部委员,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向本村43名党员每人派送“红包”5000元,并宴请村部分党员,进行贿选。3月3日,万顷沙镇纪委对4名违纪党员立案查处。
2011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党委委员徐洪森为了当选社区第八经济社的股东代表及社区“两委”委员,采取贿选手段,先后送钱给该社有选举权的股民徐某等人约6.7万元人民币。因贿选行为被竞选对手发现,徐洪森纠集社会人员威胁竞选对手,干扰选举。3月7日,黄埔区纪委对徐洪森的问题立案查处。
2011年3月,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庆棠不同意镇党委通报的初步人选。在镇党委对先前确定的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后,包括陈庆棠本人在内共有20多名党员在陈庆棠擅自打印的名单上签名按手印,联名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于采取非组织活动干扰换届工作,5月,市纪委给予陈庆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011年4月,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村党员韩妹自为帮助非候选人建议人选韩某参选村委职务,参照镇换届选举办公室批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样式,模仿印制了1500份《关于石龙坑村委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擅自将韩某等3人分别列为副主任、村委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于当天下午找8名村户管员将名单派发到各村民家里,派发期间遭到村民举报而被制止。韩妹自擅自印制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与镇党委批复的名单内容不一、样式类似,造成石龙坑村约300名村民误解,并于4月17日到寮步镇政府上访,村委选举不能如期顺利进行。5月,市纪委给予韩妹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1年1月,湛江吴川市长岐镇良村党员张杰文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向张某文等4名党员行贿700元,请张某文等人在选举时投票支持他。张杰文还通过打电话给个别党员或直接到个别党员家中打招呼等形式拉票。2月14日,吴川市纪委给予张杰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1年3月,茂名市纪委查实,信宜市新宝镇清水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叶冬青曾于1999年参与当地一宗抢劫案,属在逃通缉犯。因新宝镇党委工作严重失职,致使叶冬青于2006年8月成为正式党员,并通过2008年3月的村换届选举进入村支部任委员。2009年5月,原支部书记因患病不宜继续工作,经镇党委审批同意,叶冬青任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初,叶冬青通过“两推”再次成为村委班子候选人。2011年3月,叶冬青被依法逮捕,信宜市纪委对其作出党内除名处理。信宜市纪委对涉案的新宝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云东作出撤销镇党委书记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给予镇党委副书记杨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镇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杨忠(时任镇组织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委员李灿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经济办副主任吕震海(时任镇组织干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经济办副主任职务。
2011年3月,茂名信宜市镇隆镇党委委员李一鸣为实现镇党委意图,维持西塘村原支委人选继续连任当选,在选举前走访西塘村部分党员,并分别给5名党员每人100元,帮助他人拉票贿选。4月,信宜市纪委对李一鸣立案调查,对镇隆镇党委书记林向东实施行政问责。本报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