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6月9日电(张乾铄 曾文娟 岳才轩)广东省财政厅9日表示,为提高农村困难老党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广东省财政将拨付专项补助资金992万元,为该省农村困难老共产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这是该省连续第3年为农村困难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据悉,广东7500多名农村困难老党员将在该次财政拨款中受益。担任过行政村“两委”干部的农村困难老党员,每人每月将获补助200元,全年共2400元;未担任过村干部的农村困难老党员,每人每月将获补助100元,全年共1200元。
广东省财政厅称,对农村困难老党员的补贴中,广东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比例,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和恩平市为8∶1∶1;对台山市、开平市为5.6∶2.2∶2.2。珠江三角洲地区自筹解决本地农村困难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据悉,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广东决定从2009年起至2012年为农村困难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该省年满65周岁以上、1978年12月31日前入党且享受低保的农村困难老党员,均可获得生活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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