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社会救助真正有了制度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广东孝子,南粤骄傲!”“你的孝心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你是全国少年的好榜样。”“这样有责任心有孝心的孩子,可以影响和教育一大批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加油!”……
连日来,河源13岁少年骆伟科为救病母徒步300公里到广州擦鞋筹款一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感动了无数人,收到的捐款已经超过30万元。目前,骆妈妈成功进行了脑肿瘤切除手术,而关于骆伟科和姐姐的读书问题,也有人表示愿做他们的“爱心妈妈”,资助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直到能够独立生活。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然而,当我们对13岁少年的道德充满礼赞时,当我们庆幸问题得到解决时,当我们为社会爱心温暖这对母子而感到欣慰时,更需要关注这样一个现实:这又是一个典型的因“媒体关注”而解决问题的特困家庭。这些年来,从“暴走妈妈”到“跪行捐助”,不同困难个体困境的改善,往往是因媒体关注才变得幸运。“媒体报道—领导重视—社会行动—问题解决”,这样的模式固然有效,毕竟充满偶然。它折射的,其实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缺失。
换言之,媒体所能关注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冰山下,依然有更多类似现象:一些家庭因成员罹患重症,很可能就一夜返贫;高昂的医药费,常使刚刚脱贫的农村家庭悲痛欲绝;因为贫穷困顿而形成的超低抗风险能力,直接导致了一些家庭解体……在面对这些遭遇时,如果仅仅依靠个体力量去抗衡,固然令人感动,却注定充满辛酸甚至酿成悲剧。
因此,对那些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的人群,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这样的社会救助,不仅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具体到少年“擦鞋救母”一事,如果社会救助制度能及时替骆妈妈分担其治病压力,13岁的少年就不用“擦鞋救母”,过早承担生活的压力,感受人生的无奈。
在改革开放行进到今天,当我们取得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成绩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更为迫切也更有条件。这不仅是因为,与过去相比我们有了更好的物质基础,还因为,及时填补我们社会救助中的“凹地”,是我们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
应该看到,社会救助需要调集各方资源,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但从根本上来说,社会救助是政府的责任。对政府而言,要切实增强社会救助的主动性,让关爱尽可能体现在事前的“雪中送炭”,而不是媒体曝光后、领导过问了,才派人跟进。对社会而言,要看到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依靠社保和民政等专业部门,还要发动慈善互助机构等社会群团组织的力量。只有当社会救助真正有了制度保障,农村医疗保险得到尽快推进,重病医保制度获得建立完善,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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