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了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第四批跟踪审计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称,灾区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使用效果较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2010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2360个审计组,派出6737人次,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第四批跟踪审计,共审计和审计调查了总投资为2808亿元的8069个项目。其中,审计署对总投资为1130亿元的140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称,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下同)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不断加强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
——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10月底,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已基本完成,大部分灾区城镇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优先建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较好,城镇主体功能基本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学习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经济发展明显加快。
——项目建设管理较好。灾区各级政府和对口援建省市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审计的116个重点项目基本都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大多数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行了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较好。
——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使用效果较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不断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规范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积极办理工程资金结算和竣工验收。已完工程顺利移交了资产和档案资料并投入使用,有效地发挥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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