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探索、新思考。
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中,邓小平强调:“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1987年党的十三大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找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意义。
1992年党的十四大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党的十五大又将邓小平理论列入党纲;党的十六大报告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党的十七大报告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自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来,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始终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中国国家博物馆学术研究中心 刘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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