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抗日战争时期入党誓词,强调要作“群众的模范”,“对党有信心”
1939年1月25日,陈云撰写了《发展党员问题》的讲话提纲,其中“入党手续”部分写有“四、誓词。青年预备党员。1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2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经常地积极工作(模范);3遵守党的纪律,永远不叛党(秘密);4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5要做群众的模范;6保守党的秘密;7对党有信心;8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中央党校延川实习团杨英杰等人在《共产党人》1940年第4期上发表《延川县禹居区三乡支部的特点、党员和干部》的工作通讯,提出:
新党员入党,应该给以仪式,入党的仪式,对于很多党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应该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谨誓”。
对比以上两段可知,抗日战争时期标准的入党誓词是时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起草的,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时只在个别地方进行了修改。之后,它被各地党组织翻印,为新党员入党宣誓时所用。例如,中共冀中区党委印制的入党誓词,上方为马恩列斯毛的头像,左右各一面党旗,中间即是这一入党誓词;中共左右冀中区党委印制的入党志愿书第一栏内容即是这一入党誓词。
除这一标准的入党誓词之外,还存有其他版本的入党誓词。1940年6月入党的王书波,曾撰文回忆他在入党宣誓仪式上诵读的誓词:“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抗战到底,坚决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战场上英勇战斗,终身于党的事业。”1945年4月13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在《关于整顿农村党支部工作问题材料》中提出的誓词为:
从今天起,誓为党的工作奋斗,要做到:第一,热心工作;第二,积极生产;第三,主持公道;第四,努力学习(或第一,为革命斗争;第二,遵守纪律;第三,积极生产)。
这一时期的入党誓词不再强调“阶级斗争”。究其原因,是抗日战争爆发后阶级斗争服从于抗日民族斗争,这也是当时我们党统一战线的根本原则。其入党誓词的特色内容是“要作群众的模范”和“对党有信心”。强调“要作群众的模范”,是因为抗战时期随着党的政治影响的扩大和威信的提高,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对于党员的要求越来越严。“群众常常根据我们党员的行动来测量我们的党,所以党员无论在何时何地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给非党群众一种好的影响,使他们更加信仰我党,更加敬重我党。”另外,抗日战争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战,党在领导抗战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要求党员坚定革命信念,对抗战取得最终胜利充满信心,对党的前途充满信心。
通过解读抗日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我们党在高度重视党员党纪、党规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想信念教育。从誓词内容的变化,我们可以感受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威望得到了极大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想也更加坚定和明确,共产党员对未来充满了必胜的信心和为民族革命事业献身的决心。而事实是,到1945年4月党的七大召开时,我们党已拥有党员121万。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方面已经开始走向成熟,并通过发动和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三)解放战争时期入党誓词的时代特征:“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解放战争时期,有的地方党组织沿用了抗战时期中央组织部制定的标准誓词。但也有不少地方党组织自拟了其他版本的入党誓词。1947年,中共冀南区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志愿书内的入党誓词为:“我自愿立誓参加共产党,永远跟着共产党毛主席走,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遵守民主政府的法令、群众的决议,在任何情况下不动摇,不妥协,不怕困难与牺牲,为新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现而奋斗到底。”1948年,东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中收录的入党誓词如下:“我决心加入中国共产党,诚心诚意为工农劳苦群众服务,为新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干到底,自入党以后,努力工作,实事求是,服从组织,牺牲个人,执行命令,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永不叛党,如有违背,愿受党纪严厉制裁,谨此宣誓。”吉林省伊通县女共产党员张凤的入党志愿书里所印的入党誓词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决心为实现新民主主义和最后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到底,牺牲个人,服从组织,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秘密,永不叛党。”
此外,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存有一份入党誓词,为中共冀热辽分局印,上方为毛主席像,左右为党旗,一共八条,其主要内容与抗日战争时期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入党誓词一致,只是将“对党有信心”这一条,换作了“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突出强调了“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这一时期,党处于大发展时期,革命形势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要求党员迅速克服由于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环境下产生的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各个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这些党的原则在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显得尤为重要,是革命最终取得胜利的保证,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四)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入党誓词没有统一规定,大多为自拟誓词
1949年4月,中央组织部明确表示:“入党仪式及入党誓词在党章中没有明文规定,亦不适宜再作明文规定,入党仪式仅是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并不能含有其他意义。”同时又指出:“所谓‘誓词’的内容,亦不能不是党章第一章第一、二条的内容,这内容应在新党员入党志愿书中写出,在支部大会上声明。”
有一份作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标准入党誓词被广为运用:“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1950年中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中,要求新党员如需宣誓者,其誓词内容应该是作为一个党员所应履行的义务与努力的方向,“即党章上第一、第二条的基本内容”。该书附录了一份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议,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积极工作,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屈不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该书还特别提到,具体人在具体条件下,如在工厂的生产运动中“愿宣誓者,由其自拟誓词宜可”。
入党可自拟誓词,是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一个主要特色。有一份1949年8月的入党誓词,内容较为具体细致、几乎面面俱到:“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愿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承认党纲,遵守党章,并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为党工作,无条件的实际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决心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按期缴纳党费,遵守党纪,严守机密,积极参加党的政治生活和革命斗争,不动摇不叛变,不怕牺牲和困难,并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并和党内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不屈的斗争,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党的利益,如违以上誓言愿受党纪严厉制裁。”
虽然未找到原始资料,笔者据内容猜测,这实际上就是一份自拟的入党誓词。入党誓词不统一、不规范的状况,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文革”时期的入党志愿书中甚至出现了“入党宣誓誓词(由本人自己填写)”的字样。这使得入党誓词的内容驳杂、长短不一,降低了其规范性和严肃性,不利于中国共产党对新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