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6月28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李丽杰)浙江丽水遂昌县濂竹乡的一名驻村干部叶樟兴,为自己所驻的村子贷款45000元,用于旧村改造,结果恰逢村换届,遭继任村干部疑,无奈诉至法庭求清白。
叶樟兴是名党员,原是遂昌县濂竹乡的一名驻村干部。2010年7月,他得知自己所驻的小岱村因旧村改造缺乏资金,工程面临停工的情况,遂以自己的名义到信用社贷款45000元,无偿转借给村里使用,解了村里的燃眉之急。
2011年,小岱村与大竹村合并为大竹小岱村,村委会进行了换届。新一届村委会对这笔借款表示怀疑,认为叶樟兴与原小岱村村主任之间存在猫腻,不肯偿还借款。
无奈之下,叶樟兴只得向遂昌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期间,被告还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法院为慎重起见,在叶樟兴诉讼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又到濂竹乡及小岱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中发现,叶樟兴在当地乡政府及群众中口碑极好,是大家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据群众反映,叶樟兴不仅对份内的工作非常卖力,还经常在份外帮村民们做事。对于此次45000元借款,村民们都表示确有其事。
法院据此认定借款真实存在,判决村委会应当归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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