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这一调整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7月1日《京华时报》)
这一最终的个税起征点调整结果,多少有些出乎公众的意料。虽然距离公众期待的5000起征点还有较大的距离,但是在笔者看来,还是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和回应。
自个税起征点在征求意见期间,前后有多达23万多的网民参与个税起征点调整的“讨论”,创下社会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数量之最。由此可见,对个税调整,社会关注度极高,期望值很高,而要求大幅调整的呼声也是很高。
其实,个税起征点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不光是为了听取民意,体现政府尊重民意,更重要的是要根据民意来指导公共决策。目前来看,从3000元提高到3500元,虽然只有500元之差,但对公众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实惠”,在这个标准线下,相信全国有众多的工薪阶层将得到个税的减免。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当然,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没有履行公民纳税的责任和义务。国家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目的还是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是国家对公民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一种价值回报。
此次个税调整,充分给予了公众表达意愿的话语权,也是一次有价值的公共决策实践,值得在今后出台公共政策时予以借鉴。
民意主导公共决策,这是未来社会发展趋势,没有民意响应和支持的公共决策,将难以施展“抱负”,也难以发挥指导社会管理的作用。期待权力机关与民意的互动,广泛了解民意、把脉民意、推崇民意,进而大大提高人大及政府的公共决策能力。(唐卫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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