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日前发布通知,今年7月至8月将在全国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禁止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对违反规定的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特别是集贸市场开办者将给予处罚。(7月9日《北京日报》)
众所周知,“限塑令”的设计初衷十分明确,就是希望通过收费来降低塑料袋的使用数量,从而达到减少白色污染的目的。然而,在其已付诸实施三年多之后,实际效果却不容乐观,有偿收费似乎并未有效遏制人们对塑料袋的依赖。此中缘由耐人寻味。
其实,对于在商言商者而言,塑料袋从来就没有真正免费——名义上由商家免费提供的塑料袋,其实早已计入了商家的经营成本,并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尽管如此,当塑料袋单独收费之后,凭空多出来的一项收费内容还是多少会给消费者带来影响——尽管金额微乎其微,但这种损失毕竟是可以避免的。实际上,这正是“限塑令”最初的目的——寄希望于通过价格杠杆的调控,改变人们的购物习惯。
令人无奈的现实是,在人们根深蒂固的消费习惯面前,价格杠杆的作用不尽如人意。之所以出现这样局面,一方面是因为,在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的背景下,塑料袋即使收费也值不了 “仨瓜子俩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很多人因为环保观念落后,对“限塑令”缺乏足够的理解和支持,以至于这项利国利民之举,成了相关职能部门的“一厢情愿”。更有甚者,因为付费而更加理直气壮地制造“白色污染”。
“限塑令”本身只是一种提醒和告知,旨在激发人们的环保意识,而非为商家创造额外的收益。因此,“限塑令”能否发挥积极作用,更多地取决于我们的道德自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共责任意识。显而易见,如果缺少公众的积极参与,无论职能部门付诸多少努力,减少“白色污染”的初衷也难以实现。尽管随身携带购物袋可能会带来些许不便,但与环保这样庞大的命题相比,这样的不便实在微不足道,举手之劳就能展示出现代公民应有的责任担当,何乐而不为呢?
伴随着环境保护压力的加剧,抵制“白色污染”日渐成为全球共识,明令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国家越来越多,如何实现预期的效果,毫无疑问考验着行政管理智慧。与单纯的制裁商家迫使其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相比,通过免费提供替代品以吸引消费者参与无疑更具现实意义——只有消费者自觉参与其中,才会改变长久形成的购物生活习惯。(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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