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发帖称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新三公路)试通车第二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死2伤。网民质疑这条“史上最短命公路”。事发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分别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专家组认为属于“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但对于新三公路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赶工期和未经竣工验收即试通车等问题,却视若未见(7月11日《京华时报》)。
这些年来,我们已经见到不少“短命工程”,但像新三公路这样,在试通车的第二天就发生坍塌事故,却还没有见过。事发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倒也给予了重视,分别派出专家组到现场调查。
专家归罪为“雨大”,可人们不解的是,难道公路在设计施工中就不考虑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吗?这场雨难道又是百年一遇、千年一遇吗?不得不说的一个细节是,新三公路设计方案2010年5月得到云南省交通厅批复,但开工日期却是2009年10月;在公路建设后期,当地提出“大干快干60天”,对工程进度进行倒逼;而且公路在尚未交工验收的情况下,就违规试通车。从中不难看到,新三公路存在“未批先建”等一系列问题,不知专家组对这些事实为何视若未见,到底是“雨大”,还是专家“嘴大”?
从新闻中可以看到,这些专家是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派出的。即使请了几个专家,有官员带队,事后或许还会奉上调查费,调查能有什么公信力也成咄咄怪事了。某种意义上说,“短命工程”频出,与“大嘴”专家不无关系。
按照现有技术手段,还原工程真实质量完全没有问题。一些地方之所以不顾施工规律,一些施工单位之所以偷工减料,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他们自以为能量巨大,可以一路摆平专家,即使一个质量低劣的工程也可以拿到工程质量大奖。事实也确实如此,权力开道,金钱探路,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只要不出事故,质量再差也能蒙混过关;出了事故,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一情境下,追究“大嘴”专家的责任就显得尤为必要。对于“史上最短命公路”,应该组织第三方调查,如果发现是专家“嘴大”,则应该严肃处理“大嘴”专家的责任。(乔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