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 郭金超)中国首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议12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代表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作总结讲话时表示,该计划的全面落实,取得了四方面经验。
王晨表示,两年来,中国政府坚持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与落实《行动计划》、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将保障人权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起来,确保了《行动计划》关于人权事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这其中的经验有:
一必须坚持立足国情,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中国人权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人权发展的首位,坚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保障的平衡、协调发展。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效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推动人权在法治的轨道上发展。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完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法治促人权,以法治保人权,不断提高人权的法治化保障水平。
四是必须健全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推进人权事业发展。
总结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了专题发言,分别报告了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就业与社会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家人权计划的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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