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难以承受之短——建设节水型社会刻不容缓
近日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利益调节机制,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
“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的主要途径。”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用水需求不断增加,尽管供水量从1980年的4437亿立方米增加到2009年的5965亿立方米,但是,目前全国总的缺水为500亿立方米左右。据水利专家对今后20年用水需求预测,水资源需求仍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特别是工业和城镇用水将增长较快,水资源供求矛盾将更为突出。
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已刻不容缓。“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不突破6200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0%。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强调,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水利部部长陈雷强调,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必须要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基于我国国情、水情作出的现实选择。我国目前人均水资源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1/3。受季风气候和地理条件影响,全国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整体表现出雨热同期、南多北少的基本格局。全球气候变化也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水利专家表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以尽可能少的水资源消耗和水环境代价,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用水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会议强调,要着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需求过大带来的缺水问题、开发过度导致的水生态退化问题、排污超量引发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通过科学划定3条红线,将经济社会系统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控制在可承载范围之内,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首要措施。”水利专家表示,3条红线既是对经济社会系统取水、用水和排水等行为的约束,也是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的管理目标。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行,关键是要加快六个转变:一是在管理理念上,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二是在规划思路上,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先转变为节约保护优先;三是在保护举措上,加快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四是在开发方式上,加快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五是在用水模式上,加快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六是在管理手段上,加快从注重行政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通过六个转变,从管理理念到管理行为切实保障3条红线的落实。(记者刘羊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