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药品打假人”高敬德来杭州打假,一份与药店的“私了协议”上,竟然出现药监部门的公章。该局的解释是,当时是“神龙”的人来药监局,要求与举报人私了,他们只是做了一个见证,当时的确是“欠考虑”,药监局被他“下套”了。而记者调查发现,2年前被举报的这些假药,在神龙保健品商店所处的杭州市天城路上至今仍有销售。(7月14日《新京报》)
当有人向药监局举报某店销售假药,按常理药监部门应该去调查取缔,这与举报人是否是“职业药品打假人”根本没关系。可这件事却非常吊诡,药监局非但没去调查,反而接受假药销售商的委托,约请举报人到药监局签定私了协议,并堂而皇之盖上公章。这故事背后的那点猫腻谁都看得明白,其实就是猫鼠一窝;可该药监局反而认为是被“职业药品打假人”下了套,可谓荒诞不经。
碰到假药举报,药监局不冲上去打假,反而接受假药销售商约请,“见证”什么“私了”仪式,好像假药举报不仅与自身职责毫不相干,而且还有必要维护假药销售商的利益——— 这究竟只是“欠考虑”,还是明摆着的失职渎职?
假药被举报2年了居然还在销售,一个假药真有那么难以核实吗?“向产品生产地的相关部门发函核实,但是一直没有回音,因此一直没有结案。”药品合法手续难道不是生产商和销售商必须向药监局主动提供的吗?2年都没能核实出一个假药来,不能不让人心生疑虑:药监局是不是根本就没去核实?如果要问假药私了协议上药监局盖的是什么章,答案只有一个——— 渎职腐败章。(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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