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遭曝光。其中一名叫胡丽天的老太太,在随机抽签的情况下,7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报道称,这位胡老太在听证中先后支持过涨水价、涨的士价、涨停车费等等。这4人因多次参加听证会,对涨价投赞成票,被网友质疑是“听证托儿”。(7月16日《羊城晚报》)
7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这随机概率真是高得离奇。但联想到不久前东莞市物价局发布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截至最后一天未收到任何市民报名的现实,加之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我们都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我们爱成都,是主人翁精神鼓励我们继续前行”的解释,这种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踊跃看上去无可厚非,屡次入选也不足为怪。
但不得不面对的疑问是,这些“价格听证专业户”不仅多次出席各种听证会,而且每次都支持涨价,也难怪被网友质疑是“托儿”。诚然,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社会善治的推进,离不开消费者民主素质的提高和对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但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不分青红皂白,不管合理与否,就义无反顾地投赞成票,很不符合听证制度的本意。
虽然如此,似乎还没到唾弃这些“价格听证专业户”的地步。现实情况是,即使没有“价格听证专业户”参与其中的听证会,依然是“逢听必涨”。甚至可以说,不是“价格听证专业户”推动“逢听必涨”,而是“逢听必涨”催生“价格听证专业户”。
显然,这才是“价格听证专业户”背后的真问题。本来,听证会是利益相关方充分表达各方意见与利益的平台,是不同立场者秉承真理越辩越明的原则,在面对面交流和博弈中,得出合理决策的民主参与形式,其背后体现的是公民不可侵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现实中的听证会多数都走样了,听证会虽然越来越多,却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明显的。一方面,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明显不足。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由独立、超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主持听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听证会不会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听证会制度中缺少一个成本监审程序,导致听证会很容易沦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压制民众利益诉求的工具。
从根源上来看,价格听证是公众与垄断集团利益博弈、维护自身权利的“公器”。但是,价格管理部门常常既是价格的制订者和维护者,又往往是听证会的组织者,这本身加大了听证会制度维护公众利益的难度,因此,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有的听证会,必须由独立的审计部门对公共产品的成本进行全面审计,并确保这种审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听证会才能重拾公信力,吸引公众的参与热情。 (廖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