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靖江公安局日前出台3条“铁规”:严禁民警到公共娱乐场所唱歌,确需的须向纪委督察报备;严禁民警在公共浴室洗澡进包厢,需按摩保健的一律在营业大厅;严禁在办公场所打牌。同时,该局为满足部分民警的需要,专门在局大院开设了一个舞厅。7月16日,羊城晚报刊发了此事件的后续报道,当地官方称“那不是‘舞厅’,而是‘文化沙龙’”。靖江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江晓东解释,在“文化沙龙”里,唱歌、喝咖啡都是不收费的,而喝啤酒之类的消费要自己埋单。
刚看到“公安局开舞厅”这么劲爆的消息时,必须承认,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有舞女没?必须承认,这种想法是非常不厚道的。所以,修正后的第二落点是——跟女干警跳?这个,搞不好也不太利于安定团结。终于一个合理解释浮出水面——跟自己的老婆或者老公跳。但根据第二天靖江公安局的官方回应中的“文化沙龙说”来看,显然,这些想法都俗了。
“文化沙龙”是什么?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原指法国上层人物住宅中的豪华会客厅。十七世纪,巴黎的名媛贵妇常把客厅变成著名的社交场所。进出者多为戏剧家、小说家、诗人、音乐家、画家、评论家、哲学家和政治家等。根据这个内涵,即使靖江公安局办沙龙没那么正宗,也足够让当地文化局顿生要被抢班夺权之感了。所以根据“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原则,靖江文化局也很该搞一个“破案研讨会”,把当地的治安工作抓起来。
其实,舞厅也好、沙龙也罢,跟“公安局”这个机构名称放在一起都显得不伦不类。根据靖江公安局王平局长解释,之所以严禁民警到公共娱乐场所唱歌,是因为社会上一些歌厅、舞厅难免“藏污纳垢”,在特定环境下,意志薄弱的民警很有可能“失态”,从而破坏警方的良好形象。内部“舞厅”是为了解决部分民警唱两句喝两口的“刚需”。
不知道王局长说这种话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在自抽耳光,反正外人能从中读出两层意思:其一,靖江的歌舞厅公然藏污纳垢,且情况严重;其二,领导已经不指望靖江的部分公安干警能自律了。这么一个对外无法履行职责,对内无法严格管理的局面,当务之急恐怕不是搞沙龙唱歌喝咖啡,而是自上而下的整风。
最后顺便提醒一下靖江公安局的领导,喝啤酒自费证明不了清廉。公安局不是公安局集团公司,可以搞多样化经营。纳税人的税款也不是开沙龙的本钱,至于这个“沙龙”赚到的那些,我们只想知道,你们的税怎么个交法?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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