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的一位女教师,于宴请时,被校长要求向地方职能部门领导敬酒。后来,她报警称,在醉酒状态中,被阿市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强奸。网传,报案过程中,接警的当地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并因此劝该教师接受和解。(东南网)
此为公共事。公共事,自然受公共规则约束。本件事,显然,首先受法律法规约束。它实际形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案件,其一为女教师是否被强奸案;其二,警员钟显聪是否引诱、误导、威胁当事人,已涉嫌犯有徇私枉法罪。
于公共角度上,甚至要说,徇私枉法之恶,更超过直接犯罪。后者只是个人行为,受害人还有抗争的机会,而前者是制度行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权,几乎会彻底泯灭了受害人抗争的可能。
面对公共事,必须克制小群体心态。所谓小群体心态,就是将个人、小群体之好恶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至于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将法律法规条文抛弃了,将程序正义抛弃了,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起都抛弃了,包庇特定的人与事,或打击报复特定的人与事。
如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在接受记者采访,谈到警员钟显聪的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纪委调查时说:“由于他的办案方式方法,办案过程中掺杂了自己的语言,引起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被停职接受调查。”(人民网)
那话语中昭然若揭的,便是小群体心态。首先,抛弃了法律,将极其明显的钟显聪之言行涉嫌引诱、误导、威胁当事人,涉嫌徇私枉法罪放过了,只轻描淡写以“在办案过程中掺杂了自己的语言”,定性为无关紧要的行为不检。然后,对公众的关注、媒体的报道大张挞伐,指斥为“炒作”。“潜台词”为公众与媒体行为动机有问题,关注此事,再扩而大之,但凡是关注了一切公共事务,且在关注过程中质疑了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言行不规范、不合法,便是哗众取宠,是唯恐天下不乱。即钟显聪之错,并非错在涉嫌徇私枉法罪,而主要错在成为了媒体炒作的对象,所以,才被停职接受调查。且正因为此,只是被停职接受纪委的调查,而绝不是被立案查处是否犯有徇私枉法罪。最后的“不了了之”,几乎由此可以断言。
公共事,只应论事情本身是非曲直,动辄问他人的行为动机,用心何其“毒”也。实际上,节市方面是刻意借道德品质之争转移话题,将公众的关注从具体警员是否涉嫌犯有徇私枉法罪上移开去,以达到维护本人、本群体特殊利益的目的。
百年前,宋教仁为公事忙,也被质疑为动机有问题,想当总理。他堂堂正正回应:“今日党争之法,只宜以政见为标准。”今时今日,面对公共事,也请毕节市方面克制小群体心态,尊重公共规则、法律法规条文,恪守程序正义。自然,为长远计,是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使得公共事前,任何部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以私心、小群体心行事。(许许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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