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的讨论仍在继续。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日前在“2011航天信息杯全国税法知识大赛”开幕式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税总局及有关单位目前正在就“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制度进行研究,但具体推出时间仍无时间表。(《北京晨报》7月19日)
郭晓林表示,目前正在就“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制度进行研究,但具体推出时间仍无时间表。可是,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制度实际上从“九五”期间就已经提出,现在已经到了“十二五”,三个五年都过去了,现在还处在“研究”阶段,“诸多问题”到底是哪些?解决了多少,还有哪些没有解决,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这些,纳税人一概不知,纳税人得到的只是“一定会得到积极推进”的表态。
毋庸讳言,个税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不同层面的利益主体,有很多阻力,也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改革就没有一个时间表,否则,就等于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改革就没有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这样的态度既是对改革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全体纳税人的不负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表示,税务机关的当务之急是积极建立和完善公民收入监控机制,但这需要银行、企业等多方面与税务机关通力合作,实行起来还很困难。既然如此,就更有必要将改革方案昭告天下,让全国人民讨论,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共克难关。否则,由少数几个专家和几个部门关起门来“研究”和“改革”,个税改革注定会陷入死胡同。
事实上,个税改革,事关亿万纳税人的大事,不能只由有关部门做主。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改革很可能走上弯路,甚至半途而废,这是一条由历史经验反复验证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个税改革必然触动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如果不设定一个时间表,改革旷日持久地延误下去,一来让人民群众失去支持改革的信心,二来给一些既得利益者提供了阻扰改革的机会,最终可能导致个税改革半途而废。(作者单位: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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