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纪委21日通报,该市6月份连遭特大暴雨,中心城区渍水严重,影响民众出行,因缺乏有效应对措施,水务部门被问责,给予武汉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防汛办主任姜铁兵行政警告处分,另有3位领导被撤职或降职。
近一段时间,城市防洪体系的脆弱,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大雨侵袭,武汉成了泽国;杭州水漫金山;北京积水之潭;广州弱不禁“雨”;南京汽车成了潜水艇……效率低下、吞吐不灵的城市排水系统成了这个雨季的众矢之的。然而,水淹城市之后,人们听到最多的就是各地官员异口同声地将责任推给“极端天气”。既然找到了老天爷这个替罪羊,问责之事就此搁浅,也罕见有地方政府提及此事。此次武汉的问责令人耳目一新,难怪网上好评如潮。
其实,这样的问责武汉并非首家。去年7月12日,南京雨花台区的花神大道积水严重,第二天南京市纪委、监察局通过部分媒体发布消息,该区分管副区长迟延安等三人被问责,有被诫勉谈话的;有被通报批评的,也有直接给予免职的。暴雨淹城,立马问责官员,体现了以民为本、从严治吏的执政理念。特别是在淹水当日就出现了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领导问责,这种迅速启动的问责机制受到民众的肯定和赞赏。
然而,无论是去年的南京,还是今年的武汉,问责并没有让人看到一种法治的必然。就说此次武汉问责官员,很容易令人想到当地持续三个多月的治庸风暴。为何去年南京因积水而问责官员,今年同样遭遇大水淹城,却至今没有官员因此而丢了官帽;为何全国相当多的城市都在这个夏天成为“看海之地”,却只有武汉祭起问责大旗——显而易见,公共事件问责官员更多的靠吏治环境的因地而异;靠主管官员的因人而异、铁腕治吏以及对汹涌民意的从善如流,而这种人治痕迹非常明显的“杀鸡儆猴”只是权宜之策,终究是靠不住的。
极端天气考验官德,检阅为政能力。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治吏必须建立更为规范和具体的制度,以切实有效的执行力予以保障,对负有领导责任和懈怠职责者及时启动问责。对暴雨淹城而言,问责的目的有三:一是推动官员未雨绸缪,遇到极端天气来袭,能现场处置果断迅速,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采取应急举措,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出了问题,面对民众诘问,官员要从自身工作不足上查找原因,主动担责,作出道歉。确有责任者引咎辞职,不要等着上级问责。三是引导官员摒弃急功近利追求单纯GDP的思维,将民生与城市安全列入主要政绩来考核。要通过问责让更多的官员痛定思痛,真切地感受到历经岁月考验与风雨侵蚀、“埋到地下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政绩。否则,暴雨淹城之后,因地而异“漂走”几顶官帽,其警示意义还是很有限。(特约评论员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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