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调价听证会已经结束,但大幕却难以落下。18日的调价听证会上,25名听证代表中,有21人赞成方案二(即“10元起步+全天一个价”),仅有两名代表认同修改后的方案一。但观察听证会后的舆情反应,听证结果不仅未能使社会对的士调价形成基本“共识”,反而激起了更激烈的批评。
最新消息是,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建议重开出租车调价听证会,其给出的四条理由是:一、听证会上供讨论的方案经过篡改;二、召开听证会的依据———即出租车行业协会申请调价的函只提出运价和气价联动,没申请夜间附加费等;三、听证会未能广纳民意,两个方案都不公平、不合理;四、按规定听证会可一次举行,也可分次举行。(7月21日《羊城晚报》)
像许多网友一样,我也支持韩委员提出的重开听证会建议。窃以为韩委员给出的四点理由有根有据、合情合理,值得决策者重视。
但坦白说,我对重开听证会并不乐观,倘若不从根本上改变“涨价听证”的基本思路,再“听”一次又能如何?
在我看来,除了两个方案本身存在问题外,此次的士调价听证在基本思路上起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只想抹平燃油附加,建立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而对于由此导致的价格上涨(或预期)不闻不问。这种只注重行政动机及其目标,而忽略公共利益的做法显然有失偏颇。二是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成本及其监审报告,要么存在造假之疑,要么存在欠明晰之处,再要么是缺乏公信力。在此状况下进行的士调价,不管怎么调都难以令公众信服。成本不清,调价特别是涨价便难有正当性。三是气价只是的士运营的成本之一,而其它的运营成本特别是备受诟病的“份子钱”等却被屏蔽于听证范围之外,如此调价听证难免有“选择性听证”之嫌。众矢之的的焦点问题,始终不给个说法说不过去。四是对于出租车企业旱涝保收的垄断经营这一核心问题也没有触及。既是企业,而且是带有一定公益性的企业,赚钱赢利是否其唯一追求和最高目标?
尤其是,物价部门在的士调价中似乎存在立场上的“误区”。本来物价部门在的士调价论证、听证中,应秉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的态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物价部门官员不仅频频为出租车企业“背书”,为垄断利益辩护,“创造性”地提出了诸多为涨价提供依据的奇谈怪论,如“城市形象论”、“市民受害论”、“打的士贵过飞机”、“的士非公共交通工具论”……如主管部门的屁股都不坐“正”,听证会及其结果岂有不扭曲、不变异之理?
倘若上述几点基本思路不予以调整、修正,不从根本上推倒先入为主的“涨价听证”,再听证一次也无多大价值,徒费公共资源而已。此外,不管听证会是否重开,对于沸反盈天的民意,决策者恐都须予以正视,尤其是对韩委员及公众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不但要倾听更要体现在调价决策当中。这于完善方案本身具有实际价值,同时对于行业经营、社会和谐也有其重要意义。(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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