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7月26日电(许婧)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黄浦区和卢湾区、设立新的黄浦区若干问题的决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爱民介绍,今年9月中旬将选出黄浦区第一届人大代表,黄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2个月内举行,黄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至2017年。
根据新的黄浦区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以及区域内单位等实际情况,黄浦区人大代表名额为332名,黄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7人。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黄浦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由黄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据介绍,今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撤销上海市黄浦区和卢湾区,设立新的黄浦区。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新的黄浦区人大代表名额应重新确定,并组织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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