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正在进行时。有评论指出,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当公开其“三公经费”的预决算。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翟校义告诉笔者,在“三公经费”中,涉及国家机密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中央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的“三公经费”中几乎没有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公开对国家安全没有影响,反而更容易使民众信赖政府。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应当是一种政府义务。
在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地方政府的‘三公经费’更应该公布出来。”全国人大十一届常委会委员郭凤莲告诉笔者,“我们老百姓对国家部委公布的数据是雾里看花,但是看县里、看乡里眼睛是雪亮的。基层老百姓真正上心的是看县里、看乡里的‘三公经费’——他们知道隔壁的饭店谁在喝酒,他们知道局长的车替谁娶媳妇用。”。
尽管公众期盼与专家观点都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公布“三公经费”,可当前公开过“三公经费”的地方政府屈指可数。2010年3月,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政府因财政公开被视为“另类”。白庙乡乡长欧明清曾表示,财务“全裸”,让个别领导“不敢”来白庙,导致乡政府一些工作难开展。
从预算公开在白庙乡遭遇的尴尬,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公布“三公经费”的纠结。地方政府公布“三公经费”难在哪里?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现任山西省改革创新研究会会长的吕日周表示,“难就难在一些地方官员对老百姓不负责任,不愿意做损害自己利益的事。”
在谈到地方政府使用“三公经费”的状况时,一位从事房地产经营的老板对笔者说了一个故事:去年春节前夕,华北某市政府办公室的人员“奉命”拜访省会和北京的相关领导与合作部门。他们担心当地产的酒不够档次,便向领导请示怎么办。后来,领导拍板用茅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担心市场上假茅台多,就派车连夜出发,直接去贵州厂家购买。
河北省某县扶贫办一位原主任曾告诉笔者:“现在去政府部门办事,即便是公对公也要有所表示。我当主任那会儿,我的车从大老远就能闻到花椒味,车的后备箱里就没空过,里面塞满了大红袍花椒、核桃、柿子等土特产。”
据笔者观察,凡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前,或是其家属院附近,几乎都有开展烟酒回收业务的小商贩。民间戏言,“买好酒的不喝好酒,买好烟的不抽好烟”。抽者不买,买者不抽,这种现象似乎见怪不怪。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郭成志表示,“没有节制的使用公款将损害政府公信力,侵害纳税人的利益,会使老百姓失去对公仆的基本信任。”
不仅个别官员利用职权享受“三公经费”带来的实惠,这样的实惠还辐射到个别官员的亲眷、甚至已故之人。2011年4月5日,一位叫“碧翰烽”的网友在其博客上提到,今年春节期间,因为某在外高官之父去世,引来该高官主政之地的官员、商人纷至沓来,“队伍浩大”。他推测,在前去陪同的人中,“由‘三公’买单者肯定不计其数”。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看来,不仅地方政府到了该刻不容缓公布“三公经费”的时候,国有企业也应该公布“三公经费”。
他告诉笔者:“我国目前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国有资产的经营预算规定,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现实中,从一些企业大量购买茅台酒、豪华装修公司大堂等情况来看,对国有企业单位的‘三公经费’公开同样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郝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