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有两起关于历史建筑的拆迁引人关注。
一是上海精武门百年会址拆迁。自从几天前有网友爆出这一消息后,各种媒体纷纷跟进,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近日上海有关部门和精武会馆现身作答,被报道要拆迁的建筑与精武门没有任何关系,拆迁消息不真实,然而尽管如此,政府还是决定将该建筑保留。(8月10日《广州日报》)二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房庆方近日坦言,广东59个优秀当代岭南建筑,已有10个被全部或者部分拆除。房庆方感叹,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岭南建筑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8月9日《羊城晚报》)
在城市拆迁中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多年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是不时让公众扼腕的“痛”。建筑是地域文化的承载者,设若一个城市没有了历史文化建筑,也就失去了它的根脉,不但使文化难以传承,人们居住于其中也缺乏归属感。然而在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中,在一些人一味追求所谓政绩中,一幢幢承载着厚重文化的老建筑,还是轰然倒地。
当前,国家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非常重视,出台了文物保护法,采取了许多保护措施。然而问题是,个别地方违背法律规定,擅自拆除文物建筑;更为普遍和严重的是,许多建筑虽然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但还不具备列入文物古迹的条件,不在法律保护之列,这就给拆迁者以可乘之机,它们也就成为城市化的牺牲品。
当前需要寻求更有力的保护措施。以上两个事例给人的启发,就是创造条件让公众起而监督,公众监督的力量是强大的。在“精武门拆迁”事件中,正是因为引起了公众的纷纷关注,有了强大的民意,才改变了事件的进程——虽然要拆迁的建筑不是精武门会址,虽然公众“关注”错了,但政府最后还是决定不再拆除该建筑。然而当前许多历史文化建筑,并没有精武门建筑这样幸运——有条件引起公众的关注。这是造成包括岭南建筑在内许多历史建筑被拆除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一定意义上,是霍元甲的名声挽救了精武门建筑。假若霍元甲在国人心目中没有那么大的名声,恐怕这栋建筑的拆迁不会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因此在这起事件中,民意获胜完全是偶然性的,偶然性就在于这栋建筑与霍元甲的联系上。然而很多历史建筑没有这样的“偶然性”,再者这种偶然性也不可靠。那么如何让公众关注、监督,进而保护历史建筑?最可靠的是制度。通过制定制度,让历史建筑在拆迁前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的裁判。
然而,在当前正在实行的有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对建筑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公示,并没有为公众进行监督而创造条件。这种情况需要改变。当前我国对物价调整等重大民生事件,都要求进行严格的听证,那么对历史文化建筑的拆迁也可以实行这一制度。也许有人说不值得这样大张旗鼓,然而笔者认为有必要,因为这关涉到保护传统文化,文化是我们的根脉血缘,关系到民族发展。(王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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