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二 村干部名下房子只是“挂靠”关系
那么,为什么有的村干部名下竟有几十套房子呢?
永嘉县政府相关部门解释,2007年以前,新桥村建成了一、二期安置房215套,以建成成本价每套13.6万元、16万元分配给村民。
而这569套房子是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设计中建安置房569套,同时把1—2层建成商业用房用于今后出租,以此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由于预算此项投入资金巨大,而当时村集体没有资金,于是村里决定将部分安置房出售,回笼资金用于1-2层商业用房建设以及村民福利支出。
2007年,新桥村三产安置房分配方案公示后,村干部、村民都可以认购。
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比较疲软,认购形势不乐观,所以村两委干部动员村内、村外的人员进行认购。
可是,因为三产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必须是本村村民,故经村两委干部动员,认购的村外人员都要挂靠在新桥村村干部或村民名下,故出现了一个村干部名下几十套房的现象。
回应三 县政府将追回有问题的安置房
新桥村村民对这批安置房的去向还反映了不少问题,其中包括:有村干部一人被“奖励”四套房子,实为赠送;两家房开公司低价拿房有违规嫌疑;有村干部趁机低价拿房等等。
永嘉县委、县政府也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关于有村干部被奖励四套安置房的问题,已经查清确有违规现象,一定将安置房追回。
关于两家房开公司以成本价40万元/套价格取得109套安置房一事,确实违反了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永嘉有关部门正在与两家房开公司和村委会衔接,研究落实有关妥善处置方案。
关于村民反映部分村委会干部和机关干部低价或者免费获得安置房问题,永嘉县纪委正在对安置房出售的名单进行逐一调查,调查清楚后依法依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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