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召开会议,部署下半年保经济发展和保耕地红线工作重点。国土资源部透露,今年上半年已开始组织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并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化解征地矛盾。(8月17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分为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年初出台,对遏制违法拆迁、野蛮拆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补偿,仍沿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仅不够细化,而且难以适应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需要一部专门法规予以规范。
实际上,近年来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恶性拆迁事件,更多的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上。比如在唐福珍事件和江西宜黄拆迁事件中,被拆迁者舍命保护的是自家建造的小楼,而拆迁者想征占的则是楼下的宅基地。毫无疑问,如果不对征占农民土地的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这类影响很坏的强拆仍会继续上演。
除了致人死伤,农村土地征收问题还表现为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村并居”“两分两换”,不少农民“被上楼”“被进城”——这似乎是当下一大趋势:城市里能拆的地方已经拆得差不多,一些地方转而将推土机开进农村,征收、拆迁攻防“主战场”向农村转移,农地和农房成为被强征、强拆的主角。
应该看到,相比城市居民,农民的话语权更微弱,没有多少博弈能力,面对强征强拆,他们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以命相拼;城市居民的房屋被拆迁,涉及的还只是补偿、安置是否合理的问题,而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则可能危及他们的“生命线”以及子孙后代的活路。
因此,农民更需要法律法规为其撑腰,在城市化进程提速的大背景下,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显得刻不容缓,一些地方侵占农民土地的强烈冲动必须予以遏制,否则农民的利益难保,18亿亩耕地红钱难保。为此,《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重在约束土地征收者的权力,让农民有说“不”的权利,并提高补偿标准以提高征收成本,遏制土地征收冲动。
应当认识到,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直接保护的是农民的利益,间接保护的是城里人的利益。城里人的利益与农民的利益密切相连,没有农民的增产增收,就没有农产品的充足供给和价格稳定,就没有城里人的幸福生活。农村集体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命线”,也是城里人的“生命线”,农民的利益关乎国家的利益。每个城里人要认识到这一点,每个公仆更要明白这个道理。(浦江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