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接回被拐未成年人已达545名,目前,民政救助,技能培训,司法审判正全面展开。
2011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协助外省区公安机关打掉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团伙100个,被解救的545名未成年人有的已被安全送回家,有的正在当地管理站接受民政救助。
新疆民政厅救助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孙海宇:“全疆的各级救助管理站每年救助的流浪儿童将近3000人(次),根据不同年龄段来进行培训,将来有一份一技之长。”
为帮助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防止反复流浪,有市民建议,让这些返乡的流浪儿童“有正经事可做”,才能把他们的心留在家乡:“让年纪小的孩子到学校上学,如果是年纪大的,能不能让他们去学一门手艺,这样可以稳定他们。”
为此,投资5000万元的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正在乌鲁木齐加紧建设。在喀什市,由深圳投资6000万元援建的城乡福利供养中心也将落成,其中200个床位是为流浪儿童专设的。
新疆民政厅副厅长周俊林表示:“结合实际,将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天8元提高到15元。”
周俊林表示,在解决好流浪未成年人接回安置问题的同时,救助管理工作还要做好源头预防工作:“近期对所有接回家乡的儿童进行一次调研回访,重点调研返乡儿童的生活、学习、家庭、心理等情况,提出进一步源头治理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
除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应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加纳他们,并对矫正后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心理咨询师高明学:“长效的心理援助对这些孩子将来的康复和回归社会有一个很好的帮助,我们的公众和社会对这些孩子有更宽容和更包容的心态,逐渐的康复,寻找到他们真正的生活。”
据了解,8月15号,五起拐卖儿童、故意杀人案在新疆审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及有期徒刑,依法受到严惩。(记者吴卓胜 新疆台记者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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