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老员工在网上发布一份名为“公司管辖行政车辆一览表”的统计资料。表格显示,该公司的110辆公务车中,有16辆不在公司使用,总价值921万余元。
一个国企,居然被“借”去16辆公车,占总公务车辆的14.5%;16辆“外借”车辆价值921万余元,平均每辆车子57.5万元!16辆豪华车都“借”给了谁,其中又有多少内情?不足为外人道,说出来肯定又是一串“故事”。
其实,官员吃喝玩乐找企业结账、出国旅游由企业埋单、向企业“借车”的“隐性三公”现象向来都存在。两年多前,本埠媒体就曾曝光有官员向某大型企业借“座驾”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还曾出台过禁止向企业借车、借房的红头文件,足见这绝非个别现象。
关掉一扇门,必然打开另一扇窗。当“三公消费”的“门”被公众盯紧之后,“隐性三公”的“窗”必然洞开,越来越多的“三公消费”将从这里穿墙而过,因为权力总在寻找自肥的缺口。别的不说,未来公车购买的政策收紧之后,不够资格享受公车的官员向企业“借车”现象肯定更普遍。“三公消费”与“隐性三公”虽说都是“三公”,享受主体也都是公务员,但潜在危害却有不同,后者比前者更甚。
“隐性三公”的存在,让限制“三公消费”的努力付诸东流。因为有“隐性三公”,“三公消费”的数字也许会降下来,但这无疑是“假摔”,部分转嫁到企业身上,企业吃了哑巴亏,公众被欺骗了,限制“三公消费”也成为一句空话——从企业“借”的,比真正的公车,更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隐性三公”必然伴随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他们不会平白无故把车子借给官员,有借必有还,投桃当报李,这道理你懂。结果是,“隐性三公”把官与商捆得更牢,绑得更实;吃、拿、卡、要,“隐性三公”是个隐患,官员形象、政府公信、社会公平皆受其害。假如环保局官员开着某工厂提供的汽车,公众怎么相信他敢对这家工厂的环境违法较真呢?
向企业借车等“隐性三公”在某些官员眼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与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心理如出一辙。车子(或其他物品)没有过户,不过是“借用”,如有风吹草动,一还了事,追究起来顶多就是违纪,不算犯法(以前发生的个案,大抵也是这么处理的)。严格说来,这种想法“很傻很天真”,即使“借用”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也属受贿。按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意见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限制“三公消费”是下了大力气,中央各部委都被迫公布了相关预算,在对公开的“三公消费”穷追不舍的同时,我们也要提防“侧漏”,导致“隐性三公”管涌。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这16辆豪车都在谁的屁股下坐着,该给公众一个交代。(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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