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三:从文化层面来认识,人民内部矛盾是部分群众文化心理受困的一种宣泄表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旧的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被否定或者遭到破坏,逐渐失去了对人们的约束力。而人们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利益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等不断增强,但新的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尚未形成或未被普遍接受,导致了社会规范权威失落、社会规范真空或规范冲突。就整个社会而言,既存在着反映市场经济要求的平等、自由、公正、竞争、效率、开放、改革等现代形态的价值观念,也存在着诸如身份、等级、特权、懒惰、散漫、封闭、保守等传统社会形态的价值观念。这必然导致一些群众的文化心理极其困惑并着重表现为不满、愤慨、暴怒等反程序、反规则的情绪。根据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观点,受到挫折后的心理能量如不能及时得到缓解,经长期积累,就一定会“爆炸”。这样就形成了矛盾和冲突。
特点四:从体制层面来认识,人民内部矛盾是转型期体制缺陷的一种集中释放
社会转型实际上就是使社会在分化-整合-分化-再整合的循环往复中不断得以发展和进步。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加速期”,社会结构“同质性”快速消解而“异质性”不断增加,社会分化的烈度、速度、深度、广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刻,而整合的力度却相对不足。而这正是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的历史背景和根本性原因。例如,我们国家的科层制体制结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构建起来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体制困境。具体来说,整齐划一、层级节制的组织体系缺乏弹性,无法适应环境的急剧变化;组织机构链条过长,上下左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高度集中的权力与严密而繁琐的规则体系,制约着机构和人员的创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缺乏等。这些困境,又因得到等级结构体系下信息传递过程中的隐瞒、失真、扭曲、放大等多重效应的强化,导致体制性迟钝现象的后果较为严重,利益分化矛盾在不能通过体制内政治方式进行表达和协商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群体性事件这种较激进的方式进行释放。
特点五:从生产关系层面来认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关系不协调、不和谐的表现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敏感发展阶段,处于一种“黄金发展”与“矛盾凸显”可能并存的时期。总体上说,我国社会是和谐的。但由于我们过去有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导致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贫富差距明显的问题,城乡之间,城市和农村内部差距都比较大;再比如教育医疗资源城乡之间的不均衡配置的问题也很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遇到一个导火线就容易激化。
特点六:从危机管理层面来认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具有明显的危机属性,属于公共危机的一种
危机的特点一是破坏性强,二是社会高度关注。在群体性事件中,有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态,越来越多地采取了诸如冲击党政机关、堵塞公共交通、群体上访等偏激行为,甚至采取更加激烈的暴力手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施压,极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群体性事件由于参与人数多,成分不特定,话题较敏感,信息传播快,很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一旦受到媒体的特别注意和炒作,就会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得一般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社会问题政治化,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所有这些都具有明显的危机属性。
特点七:从后果层面来认识,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实际上是双刃剑,积极与消极作用并存
人民内部矛盾的增多,对政府和社会来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它可能表明某地社会矛盾的表达渠道不畅通,矛盾的解决机制不健全;它可能表明政府化解冲突、调解矛盾的能力不强或者对存在的隐患不敏感;它还可能造成非理性的情绪在不同的群体间传递,引发强烈的社会动荡,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持续威胁。
然而,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却如双刃剑一样,也具有正功能。比如,它可以告诉我们社会在某些方面已经出现了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明了下一步的改革应该在哪些方面加以推进。矛盾事件还可以释放社会上一些不满的情绪,因为矛盾和冲突不能掩盖、压制,而应让它显现、表现出来,这是“安全阀”理论带给我们的启示。而群体性事件在这点上就可以对社会矛盾起到一定的化解作用,防止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全局性危机甚至动荡,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郝继明 作者为南京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