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8月22日电 (记者 刘薛梅)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2日就“甘肃部分‘5.12’灾民震后遭‘灾’ 红会拨款成白条”的新闻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红十字会秘书长袁博通报,作为灾民建房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用于村民房屋建设,不存在私自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现象。
8月17日,有媒体刊登了一篇名为“甘肃部分‘5.12’灾民震后遭‘灾’ 红会拨款成白条”的报道。当日,甘肃红十字会派出由会领导带队,灾后重建办公室、办公室财务、组织宣教处相关人员以及新闻媒体组成的调查组,赴天水市对此事逐级追踪调查。
通报称,在调查中,天水市红十字会负责同志表示,汶川地震红十字会系统援助天水市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政府灾后重建办公室与省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汶川地震甘肃省红十字会系统灾后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不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秦州区主要领导指出,甘肃红十字会援助天水市秦州区灾后重建补助到账资金为每户7500元,汪川镇郭山村三组22户共计165000元,作为灾民建房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用于村民的房屋建设,不存在私自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现象。
袁博说,“白条”一事,经调查,实为汪川镇政府向各受援户开具的《救济款(物)四联单领据》,其本意是向受援户告知,红十字会援助的每户7500元已由汪川镇政府拨付至施工方用于民房建设。
针对此事,汪川镇政府出具《关于红十字会拨款使用民政部门救济款(物)四联单领据的情况说明》中称:“汪川镇郭山村三组(杨胡子湾村)属我镇5.12重建点,我镇于2009年4月收到区民政局付我镇郭山村三组22户红十字会援助资金165000元,按照民政部门救灾款物的发放要求,我镇以救灾款(物)四联单领据给农户发放,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付款单位凭证,第三联为资金使用的建档凭证,第四联是救济户自留存查联,实际上是给农户收到款项的一个告知领据。”
袁博说,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汪川镇政府对《救济款(物)四联单领据》的实际用途没有给受援户解释清楚,而群众对《领据》的用途不了解而产生误会,从而导致群众理解为镇政府给群众打的“白条”。
通报称,针对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郭山村三组、庄子村以及杨胡子湾村等名称,经调查核实,汪川镇郭山村分为三个村民小组,郭山村三组又由庄子村和杨胡子湾村2个自然村组成。郭山村三组因汶川地震受灾的22户重建户中2个自然村的村民都包含在其中,由于民房重建采取异地搬迁集中重建的方式进行,因此重建项目点的重建户就由这2个自然村的村民组成,从而出现了项目地点名称既叫庄子村,又叫杨胡子湾村的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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