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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80万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均等公共服务(2)

2011年08月24日 13:43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流动人口子女如何享受“教育公平”

  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5月17日《北京日报》)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历来是教育公平领域的一道“暗伤”。教育部试点改革的初衷值得肯定,此前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曾提出,要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随后解释说,“升学考试”主要就是指高考。

  理论上说,人在哪儿,学就上在哪儿,考试就落实在哪儿。但问题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关涉高考制度、户籍制度,以及依附于其间的公共福利,加上各地上大学的机会差异天壤之别,“先行先试”如何实现?此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先生表示,这一办法会选择二线城市先试点,因为二线城市随迁子女流入规模较少。但如果试点城市本身就鲜有流动人口,这样的试点又能有多大意义?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称:多年前以人才名义被北京市授予绿卡“居住证”者,多年后其子女却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有绿卡者的高考权尚且无法兑现,一般流动人口子女又如何在高考等教育问题上与户籍人口“平权”?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各地“优待自家人”的名额配置规则已成公开的秘密,一旦“就地高考”,户籍人口被消弭的福利优越感如何“找平”?

  倘若流动人口子女真的“就地高考”,大中城市难免会成为教育领域的福利洼地,户籍制度之上的沉疴积弊或将异化出新的社会问题——一是制度成本过大,善政被实践无情否决;二是制度漏洞仍在,真正的流动人口子女还是挤不进公平教育的行列。

  在多省实行课改后,自主命题、考纲各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考试成为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他们既不能融入当地城市参与公平竞争,又难以回归原籍,社会认同与自我认同趋于边缘化和被排斥化。按理说,“平权”是最合理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户籍制度、高考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那么,再好的程序补丁也只会在实践中制造出新的断裂。

  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仅仅依靠“融入”是不够的,还得在户籍制度、高考制度上作出相应改革,将扭曲的权利与福利全民均衡化,将“市民”身份上的教育特权公平剥离——惟其如此,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才会求得正解。(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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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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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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