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定,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该《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8月24日《南方日报》)。
广州的做法是对民意的迎合,其勇气与目的值得赞赏。但是笔者感觉广州的办法仍有不彻底之憾。
做记者十几年,笔者也参加过不少听证会,当然这里面都有公务员参加。给记者印象深刻的是,有些公务员有能力有水平,为民众争起利益来义无反顾,赢得民众代表的多次掌声。
公务员也是民众的一部分,政府谢绝公务员被选为听证代表似有侵权之嫌。相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一些公务员不论就掌握的信息,还是分析透视问题的能力都是优秀的,让这样的公务员参加听证,更有利于听证会的博弈彻底。当然,从避嫌的需要出发,避免某些公务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只要避免涉及利益的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参加即可。
即使没有公务员参加听证会,某些部门要造假要走形式仍然没有问题,这就需要政府把精力放到严厉问责上来,放到听证会最大限度透明上来,放到让民众敢于说话不担心事后算账上来。
试想,一个能做到严厉问责的听证会,一个能提前告知听证内容及相关信息的听证会,一个随时可以现场直播的听证会,即使既得利益者做代表,相信也只能摆事实讲道理。(山东 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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