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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新规定 公务员不得当听证代表

2011年08月25日 1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8月25日电(记者王华)记者今日从广州市政府获悉,《广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将于9月起施行,其中规定公务员不得当听证代表,以避免听证会走过场。而原定8月举行的水价上调听证会暂时取消。

  可提起听证的“重大决策”包括政府使用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开发重大自然资源或制定城市建设、环保、土地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政府在实施前,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20天。公众意见分歧较大,应当组织听证。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应当组织听证的,也可以在决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请听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建议人,不组织听证的,应说明理由。

  《办法》还明确,听证代表遴选需兼顾各方不同利益或不同意见,其中遴选产生的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听证会代表不得属于国家机关或公共事务管理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此前广州历次听证会,都是有来自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代表。如今年7月举行的士调价听证会,25名听证代表中,有2名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分别来自市交委和市财政局。

  据了解,听证代表可通过个人报名遴选、委托社会团体推选、听证机关邀请等方式产生,具体人数根据听证事项确定,但不得少于9人。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此外,原计划8月召开的广州水价上调听证会,因CPI高企、为稳定物价而暂缓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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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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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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