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把瘾就死”玩的就是心态,一种貌似玩世不恭、游戏主流的戏谑心态。近年来声势喧嚣的网络谣言,愈发呈现出“过把瘾就死”症状,成为影响网络舆论健康发展的恶性毒瘤。
网络谣言之“过把瘾就死”,就是在事实真相到来、即是谣言即将被破之前,谣言的破坏及其伤害性往往是不计后果。比如,一度沸沸扬扬的河北“艾滋女事件”,便是网络谣言将个人恩怨演变成为公共事件;日本核爆炸后的“抢盐风波”,是网络谣言被嫁接上非法牟利,进而掀起浪卷全国的愚昧与疯狂。
“过把瘾就死”,网络谣言尽管在事实总不能见光,但在“过把瘾”的翻滚与折腾之间,网络谣言却是释放出巨大的破坏力量——“艾滋女”让当事人及家人抬不起头,“抢盐风波”严重冲击正常的商贸流通秩序——网络谣言在“过把瘾”时一旦失控,给民众个人身心带来的伤害、给社会公共资源造成的浪费、对公信力的肆意践踏破坏,甚至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质疑或否定,很多时候都是难以缝合弥补!
正所谓“每则谣言都有听众”,如何在网络谣言发疯“过把瘾”之前,像肌体的毒瘤或即将伤人的毒刺一样,迅速地被发现、拨出,如何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合法监管、防止网络谣言流传泛滥,特别是防止因网络谣言而导致严重公共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网络时代中的每个涉网个人、传媒主体和监管部门值得高度的重要问题。
诚如专家所言,网络谣言的滋生土壤来源于公共信息公开不完善,给小道消息留下了“空间”;在网络参政气氛愈发浓厚的当今中国,遏制网络谣言的首要责任当然在政府公共部门,能够在保持权威性、公信度同时,尊重民意,提升信息公开程度,从而挤压网络谣言“过把瘾”的生存空间。
同时,加强对网络传播行为的法律规范成为当务之急。网络谣言之所以可以“过把瘾才死”,一方面是散播谣言的巨大利益链条难以根除、或处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则是“先发展后治理”理念使得对网络谣言处罚滞后。因此,从顶层制度设计角度建立健全网络传播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严惩网络谣言的传播者特别是造谣者,方可在“过把瘾”牟利兑现之前、便对网络谣言起到警醒震慑作用。
此外,如何提升媒体、特别是网络从业人员的法治道德素养,进而在所有网民中增强公民的法律道德和文化素养,亦成为亟需关注并切实解决的重要问题。不久前,英国《卫报》推出“使用微博9种负责任的方式”:
除非你确实看到事情发生,否则不要发微博;记住,有些微博只是开玩笑;记住,害怕某些事情发生,并不等于某些事情真的会发生;如果看到谣言,直接质疑而不是转发,因为即便以求辟谣的方式转发,也可能吓坏不了解情况的人;设法求证;如果看到你知道并非真实的微博,设法纠正;如果发微博说你看到的情况,请具体说明你在哪里,看到什么,不要夸张,也不要想当然;“粉”你相信准确可信的人;如果你出门打劫,请发微博,那样可以让警察工作更容易……
当然,最后的第九条是句玩笑;只不过,如果大多数网民都接触了解诸如此类的网络生存技能,从触网开始便正视网络信息的真实性问题,从对各种网络信息都不过度依赖和清新盲从,进而到可以分辨谣言免受其伤害;有效提高公众对网络谣言的识别力和免疫力,既可避免自己受到网络谣言伤害、也能减少无意间被网络谣言利用伤害他人——别让网络谣言“过把瘾才死”,而是让其尚未泛滥“过把瘾”之前便不攻自破、甚而销声匿迹!(渝西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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