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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韩正:政务公开是政府建设和改革突破口(3)

2011年09月08日 09:3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评论部:政务公开要有公众参与,并获公众认同。我们此前曾强调这样的观点:“公开透明重在对接社会需求”、“政务公开呼唤‘参与型公民’”、“以‘制度供给’呼应参与热情”。韩市长对此有何看法?

  韩正:的确,政务公开说到底,就是政府与公众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政民互动、政府与社会共治的制度性安排。上述观点我很欣赏,包括呼吁多一些“参与型公民”。当然,对政府来说,我们更应重视如何建立多样化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渠道,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对接”、“制度供给”。

  本报评论部:上海在保证公众参与渠道通畅、推动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

  韩正:我们积极健全重大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机制。所有政府规章草案和市政府实事项目、旧区改造政策、“十二五”规划草案等重大事项,均通过网络、报纸、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比如,对经济适用房政策征求意见时,我们收到市民意见建议3461件,政策公布后,又向市民反馈了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今年在评估住房限购政策时,不少居民反映限购范围界定不够合理清晰,我们及时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范围,完善了相关操作口径,并公开回应说明。

  我们着力畅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渠道。比如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设立互动平台,接受群众投诉建议并跟踪反馈。通过“市长信箱”,我可以直接看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个信箱从开通以来共接到市民来信29万多件,每件都给予了答复和办理。

  更重要的是,我们把政务公开的评价权交给公众。每年都向社会发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把公众在政府网站上的评议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诚如前面提到,政务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也在公开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进一步公开,并进而推动政府转型、行政改革。应该说,面对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面对群众对公开的期待与要求,我们还需要总结经验和教训,但对政务公开的方向,必须始终坚定不移;政务公开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

  上海“公开”路线图(观点背景)

  ●2004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增加了信息公开板块。

  ●2004年8月,上海市民董铭首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5年,市政府办公厅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了2005年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网站的评议活动。

  ●2006年6月,上海市《解放日报》记者马骋起诉上海市规划局,成为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

  ●2007年8月16日,上海市各级政府的信访、投诉、咨询等政务公开电话全部纳入“114”查询系统。

  ●2008年4月28日,上海市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践得失和工作实际,修订发布了新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8年12月9日,上海闵行区推行预算公开改革,并举行全国首家财政预算听证会。

  ●2011年8月31日起,上海市政府部门陆续公开“三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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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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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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