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20天花费80万元一事,秭归县委近日作出回应,称巡视组的开支费用为11.45万元,县委办提交的申请解决80万元工作经费的报告,是加入了县委办历年接待上级领导的费用;为指导秭归县三峡移民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特邀请巡视组赴重庆库区巫山、万州等地考察,共花费64520元。
“天价巡视”报道自然让秭归县面临巨大的压力,无论是为了向上级政府作出交代,还是为了应对舆论批评、展开危机公关,秭归县都是一定要作出回应的。然而正所谓“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秭归县的这个仓促而含混的回应,非但没能平息舆论的质疑,反而让人们更加困惑不解,甚而进一步坐实了人们对“天价巡视”事件的判断。
在秭归县的回应中,他们最希望澄清的却引发更大质疑的一个问题是,巡视组的开支仅为11.45万元,县委办报告中的80万元工作经费,是加入了县委办历年接待上级领导的费用。那意思是说,县委办要借这次报销接待巡视组的费用之机,把历年来接待上级领导的费用一并报销;为此,他们专门编制了一个《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秭归工作经费明细表》,其中虚构了为巡视组购买113477元礼品,购置设备中的平板电脑为“省巡视组用,并带走”,手机为“省领导购”等名目,企图把与巡视组毫无关系的60多万元费用“栽赃”到巡视组身上。如果秭归县的这个说法属实,则经费“栽赃”属于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其中还可能涉及贪污),对有关人员必须依法惩处;如果此说法不属实,那么秭归县就是在公开说谎,目的是为了欺骗上级政府,欺骗公众舆论,对有关责任人员,同样必须严肃处理。以常理推断,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其次,对于一些具体项目的费用支出,秭归县的回应也是大可怀疑的。比如说为了指导三峡移民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特邀请巡视组赴巫山、万州等地考察。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巡视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监督,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等内容,并不包括指导移民工作规划实施之类的事项。显而易见,秭归县邀请巡视组赴重庆考察,不过是以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岂有它哉?
如果拿不出合理的、经得起推敲的、真正令人信服的解释,仅凭目前的这个回应,秭归县对“天价巡视”事件的“澄清”,注定了只能是“李逵画眉毛———越描越黑”。本来,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监督下级党组织的有力措施,按照监督的基本逻辑,要保证巡视监督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必须保证监督者相对于被监督者的独立性。具体而言,湖北省委巡视组进驻秭归县开展巡视工作,要保证严格、公正地履行巡视监督职责,巡视组必须保证自己不被秭归县“收买”。但实际情况是,县里整天好吃好喝招待着,其间又是买礼品、送东西又是外出“考察”,巡视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哪能不给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面子呢?果然,“天价巡视”工作结束后,秭归县县委书记很快被提名为拟提拔重用人选,负责接待巡视组的县委办公室主任则被提名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一句话,秭归县对省委巡视组的接待工作没有白做,高达80万元的“天价巡视费”没有白花。
秭归县以一个可笑的回应,进行了一场拙劣的危机公关,而自始至终都印证着“天价巡视”之可疑。此事将以何种方式收场不得而知,但目前至少给巡视制度发出了沉重的警示。今后,巡视工作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上级党组织巡视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应当借鉴审计部门“自带干粮”的工作方法,所有费用均由上级财政全额承担,不允许下级财政为巡视工作承担任何费用,以防止被巡视监督者对巡视人员进行“收买”、“公关”。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巡视工作的公正性、廉洁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天价巡视”之类不堪事件重演。(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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