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之间,刚刚安静几天的郭美美又席卷而来。这一次,郭美美所覆盖的媒体都是著名的杂志、报纸和电视台,其篇幅之大,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但其争议之多,则完全不出人们的意料:毕竟郞咸平因为与郭美美对话所招致的批评之声还在耳畔萦绕。
如果说过去有关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的新闻雄霸读观视线是首度浪潮,那么,这次的回潮则是二度新闻浪潮了。现在人们关心的是,这个二度新闻潮的推力发自何处?媒体巨量报道是不是超出媒介伦理的底线?
在第一波新闻潮中,郭美美处于被人追击和“人肉”的被动位置,人们对媒体报道的微量非议主要集中在,对一个小女孩虚荣的穷追猛打是否过了头?由于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扯上关系,涉及到善款是否被挪为她用,更多的人对媒体的穷追猛打表示理解。可是二度新闻潮的语境已经发生了变化:郭美美开始踏足娱乐圈,她的背后有一个炒作团队,她需要新闻,她从被动变为主动……在这样的语境里,媒体的“适时配合”无疑要招来非议,甚至是愤怒。
赞成继续报道郭美美的人认为,新闻可以报道一切值得报道的人和事,哪怕是恐怖大王拉丹,关键是你怎么报道。这种观点的合理性是,只要不是粉饰丑恶者,为他们传播有害行为和言论,而且公众又需要相关信息,那么就不会冒犯新闻伦理。实际上,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就采访过许多独裁者,她并没有受到非议,相反,因为敢于向独裁者提出尖锐问题,法拉奇成为新闻界的英雄。对郭美美而言,她如果与红十字会无关,仅仅是用自己合法得来的钱炫富,那么她顶多是个不被多数人喜欢的人,够不上丑恶。
可是她真的与红十字会无关吗?这仍然是个有待求证的命题,也就是说,新闻的追问还未完成,继续追踪仍有必要。现在的问题是,媒体花费巨量篇幅仍然没有给出多少新鲜和有效的信息,就像有人问你几点,你却把钟表的构造和盘托出。这样的报道,应该说只是满足了郭美美的当下需求和读者的好奇,难免落下“配合宣传”和为吸引眼球而降格的骂名。《嘉人》杂志似乎是意识到这一点,它在微博上说:“《嘉人》10月号关于‘郭美美’的访问引起多方争议,我们确有选题不妥当的问题,对此我们将认真内省。我们无意于传播错误的社会价值观,无意于冒犯公众情感,在此向网友和公众诚意致歉,欢迎大家继续监督指正。”
不管承认与否,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尽管不是直接售卖,但信息本身也是一种商品。在新闻人眼里,始终都扑闪着邀约关注的期待眼神。这是媒介生存法则使然。英国学者卡伦·桑德斯说:“21世纪出现的多频道、多媒体环境更像一个繁荣的高级百货商店,货架要放着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商品,有陈年佳酿,亦有低廉的、使用自己商标的清洁剂。”
显然,信息又不仅仅是商品,媒介伦理赋予新闻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媒体担当责任与义务的多寡,决定了媒体的“佳酿”与“低廉”的品质,所谓大报与小报的分野将以此为线。对那些以博出位吸引眼球而又确实能吸引视线的人物,要不要报道,怎样报道等等,都在自证媒体的品质。同样面对郭美美的二度新闻潮,有些媒体选择放弃,有些媒体选择迎接,而无论放弃与迎接,对有影响的媒体来说,都会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取舍的“艰难”,是因为要面对公众和媒介伦理的拷问。(何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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