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术打假闻名的方舟子先生近日在微博爆料称,包括4名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在内的6人,实名举报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三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石元春“学术腐败”,并张贴了6人亲笔签名信。旋即,我们听到了被举报者的回应:“这纯粹是诽谤和捏造,恶意诽谤和捏造事实。”不能心平气和地就事论事,已然令人有些不可思议;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石元春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把举报者称作“社会上的毒瘤”。
倘若石元春先生确因学术腐败而跻身“三院院士”,那就绝不是一件小事情;同样,倘若带头写实名举报信的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李季伦先生等人因为举报而成为“社会上的毒瘤”,更要惊天动地了。可惜,两个倘若,二者必居其一。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我觉得石先生的言论都显得失去了理智。如果是一封匿名的帖子,不敢露出面目,只在暗地里施枪放箭,或有“诽谤和捏造”的可能;如今人家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亮开了刀枪挑战。并且,长达9000余字的举报信,以“论文”的形式逐一摆出石先生“学术腐败”的论点和论据,附录中还列出了25篇可供参考的资料及具体时间,方式方法上属于“摆事实讲道理”。石先生能表现出绅士风度的话,就应当像西方决斗时的被挑战者那样积极应战,以同样的摆事实讲道理反证你们那些指摘我的所谓论点、论据的荒谬,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石先生讲出那些不合身份的话,究竟是心虚还是不屑?
有心虚的可能,因为心虚的人往往会放出狠话,在声势上抢占制高点。但在这里石先生也可能是不屑吧,他不是说了嘛,他不怕,“真金不怕火烧”。那么,有关方面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应该了却他老人家的心愿,一定得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才行。甄别学术成果的剽窃与否,没那么难吧?诸如石元春先生在《黄淮海平原的水盐移动和旱涝盐碱的综合治理》一书中所表述的“新理论”,与1962年粟宗嵩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综合防治盐碱化的一些问题”一文如何非常相似之类,我们普通人固然不懂,但是有人懂,至少业界的人懂。总之,这件事弄到最后,不能像许多应该弄清也不难弄清的事情那样成了一团浆糊。这涉及到“窦娥”和“毒瘤”的帽子“归属”问题,因为当事双方都有耀眼的院士头衔,就使问题的性质有了那么点儿大是大非的意味。
丑话说在前头,倘若李季伦院士等人的举报属实,则我们得拿出点儿勇气,人家韩国前几年不是把自己那个造假的“最高科学家”黄禹锡也拿下了吗?我觉得,韩国的科学界虽然难堪于一时,国民的心理虽然重创于一时,并没有因此而产生更多的负面影响,反而因为挖出了真正的“毒瘤”,肌体变得更加健康,更能够赢得公众的信赖。在我们这里,此事倘若只是在媒体上热闹一时,且热闹归热闹,最后仍然墨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古训,但求顾全颜面,息事宁人,则除了对职司监察的部门再增添几许失望,我们也无可奈何。中国农业大学先摆出了事不关己的架势,其宣传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事涉及的人均已退休,所涉及的举报信内容属于他们个人的事情,中国农业大学目前还不掌握任何信息。但是,中国农业大学撒手,就没哪个部门管了吗?(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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