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行政职权事项(295项)
发展改革工作
1.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许可;
2.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3.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外商投资项目(工业类)核准;
4.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教育工作
6.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7.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8.转学、休学手续办理;
9.职业培训以外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10.职业培训以外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公安工作
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12.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1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17.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
18.临时身份证办理;
19.公民户口的分户登记、立户登记;
20.建立集体户口登记;
21.依法服兵役、出国定居、死亡、失踪等人员户口注销;
22.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23.户口迁移登记;
24.刻制公章备案;
25.娱乐场所备案;
26.旅馆变更登记备案;
2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变更备案;
28.互联网服务、使用单位备案;
29.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中的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备案;
30.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31.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32.机动车登记;
3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抵押登记;
民政工作
34.社会团体成立(备案)、变更、注销登记;
35.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备案)、变更、注销登记;
36.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37.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
38.收养登记;
39.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
40.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
41.老年(优待)证核发;
4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定;
43.临时救助待遇核定;
司法行政工作
44.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45.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46.公证员任免(初审);
4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48.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49.法律援助机构执业机构确定;
财政工作
50.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设立许可;
5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52.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53.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
54.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55.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审核;
56.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
57.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58.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审定;
59.生育保险待遇核定;
60.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61.劳动集体合同审查;
62.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
63.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
64.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6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审核;
66.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67.社会保险登记;
68.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
69.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70.社会保险费征收;
71.企业职工在职转退休办理;
72.企业年金备案;
73.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国土资源工作
74.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75.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76.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77.县级登记颁证的采矿权审批;
78.耕地开垦费收取;
79.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取;
80.土地复垦费征收;
81.土地闲置费征收;
8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83.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审批;
84.土地登记;
85.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环境保护工作
8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8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88.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
89.污染物排放许可;
90.污染治理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91.排污费的征收;
92.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9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9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9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9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9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8.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9.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00.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10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移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102.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10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0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0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106.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107.古树名木迁移审查;
108.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审核;
109.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10.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或者核准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111.利用城市地形图有偿服务费收取;
112.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113.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11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批准;
115.在规定期限内因特殊情况挖掘城市道路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