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火车票退票费实行新的标准——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这一新标准被认为是铁路部门让利于民的举措,但同时也引发了争议。
下调退票费降低囤票风险
临近国庆长假,在北京一所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叶薇准备提前购买回老家的车票。但是,接连在代售点排了几天队,她得到的回答都是:“到武汉的票已经没有了,硬座、硬卧都没有。”
无奈之下,叶薇选择到车站的退票窗口碰碰运气,“网上也有转让车票的,但是加价太高,而且也不知道车票是真是假。到退票窗口,可能碰到退票的,不用加太多钱。这是一些同事的经验之谈”。
不过,当叶薇到北京西站的退票窗口时,她觉得“捡”票的希望很渺茫——退票窗口外,除了正常退票的乘客,还有不少“票贩子”。只要有人走近退票窗口,就有人跟上去“收票”。
“难怪有人说,回收退票是票贩子倒票的一个手段。”叶薇说,以前退票费是20%,不少乘客都觉得太高,可能将票转给票贩子。如果按铁道部公布的,退票费降到5%,乘客退票的损失小了,可能这种情况会少些。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退票费下调至每张车票面额的5%,对于乘客来说,的确是个利好消息。但同时也有公众质疑称,下调退票费,对票贩子来说,也是利好消息,甚至会加剧倒票行为。
“这的确是个客观存在的情况。”武汉铁路公安局一名民警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下调退票费,票贩子退票的损失也小了。从这个角度讲,降低了票贩子囤票的风险。
“虽然票贩子囤票的风险小了,但应该不会加剧倒票行为。”广州铁路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从目前打击倒票行为的情况看,倒票行为主要集中在一些热点线路上。这些热点线路的票源紧张,乘客购买后一般不会退票。所以,从票贩子囤票的整体情况看,降低退票费跟倒票、囤票的关系应该不大。
对于降低退票费加剧倒票行为的质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丁立民认为,凡事都有利有弊。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权衡利弊,对于可能引发的问题加强监管。目前大家关注倒票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倒票行为屡禁不止。
武汉铁路公安局的民警告诉记者,对于降低退票费可能引发的问题,铁路警方正加大对退票窗口的巡逻力度,对那些经常出现在退票窗口的“熟面孔”重点关注,防止通过回购退票进而倒票的行为。
退票费新标准引制度反思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铁道部下调退票费标准后,除了质疑可能加剧囤票风险外,还有公众认为,如此涉及不少人利益的民生问题,能否由铁道部单方说了算。
“铁路运输本质是一种合同关系,应该属于格式条款。作为格式条款,某项内容的调整如果不经一方同意就进行,可以视为无效。”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但是,从我国实际情况看,铁路部门在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后,一般是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将格式条款变成规范文本,继而实行。
张柱庭认为,铁路收费引发争议,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铁路系统政企不分。
“因为政企不分,导致商业合同成为行政规章。”张柱庭说,铁路部门单方制定的行政规章带有强制性,对乘客来说可能很难达成共识。如果回归真正的合同关系,铁路部门作为经营方,在出台收费标准时,就需要征求多方意见,包括乘客的意见。通过这一程序出台的标准,认同度会高一些。
张柱庭说,在目前铁路系统政企不分情况没有彻底改变前,其出台的标准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行政规章也是商业契约。在这种情况下,其标准要想得到公众的认同,过渡的办法就是通过民主决策来解决,也就是说要充分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此次退票费有所下降,对乘客有利,但仍然存在瑕疵,因为退票费新标准的出台,并没有征求消费者的意见。
据了解,在退票费新标准出台后,也有公众认为,下调到5%还是多了,应该不收退票费。
对此,张柱庭认为,从运输合同关系看,不收费也是不合理的,关键问题是收多还是收少。
“我认为退票费应该实行浮动比例。”张柱庭说,比如在春运期间,票源紧张,这时可以少收退票费;在平时,退票费的比例可以高一些。另外,也可以根据时间来确定比例,退票越早,比例可以放低;距离开车时间越近,收取的比例越高。(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