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说:捐款性质是“自愿捐款”
记者随后来到了槎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书记到新化县开会了,而镇长也下村去了,家里没有领导在。记者辗转找到了槎溪镇镇长曹泽辉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曹泽辉解释了这次捐款的来龙去脉:
曹镇长:我们大熊山古寺的建设是我们县里的一个旅游项目,大部分投资是政府那边来的,我们县委向社会经商的老板、公益事业的人士建议他们踊跃的捐款,我们根据县里的意见,在全镇也开展了募捐活动,都是自愿的,是指导性的计划,不是指令性的。
镇长说捐款性质是“自愿捐款”,但如果是自愿的话,各个村为何会有6000元、8000元或1万元不等的指标呢?对此,曹泽辉镇长反复强调这是“指导性”任务,而非强制:
曹镇长:下了一个指导性的任务,这个指导性的任务,有些村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有些村没有完成任务。
记者:那还是下了任务了。
曹镇长:是个指导性的,有些村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因为他的老板多,村干部出力,有些村他没有完成任务,指导性任务完成可以,不完成也可以,这个是指导性的不是硬性任务。
完不成捐款任务要扣钱
既然是“指导性任务,完成也可,不完成也可”,那又为什么会强行克扣水利款呢?曹泽辉面对记者的提问,断然否定了这种说法:
曹镇长:没有,没有。不可能扣钱的。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新化县槎溪镇政辉村的会计和出纳。会计还给记者拿出了一张当时捐款的收据,收据上的捐款时间是2011年6月7日。收据名称是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在收款项目一栏写的是捐款,而金额是一万元。在这张收据上,盖有新化县槎溪镇财政所财务专用章。
据了解,政辉村一共应该收到3万5千元水利款,却被以这样的方式克扣了一万元。村子里虽然没有拿到足额的水利款,但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去年村里垫钱先把水渠修好了。
记者:咱们村修水利拨一点款下来么?
出纳:是。
记者:水利项目款,大概有多少钱?
出纳:水利项目是3万5千块钱。
记者:扣了1万么?
会计:整个是3万多块钱,给了我们2万,差一万。
记者:然后扣掉了1万。
会计:这个东西我们又没钱交。
记者:那么你们修了一个灌溉渠道?大概多长?
出纳:一公里。
记者:什么时候修好的?
出纳:去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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