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称,2006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共清查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
3年清查出14万评比表彰项目,撤销率逾97%,这一连串数字能说明成绩,也折射问题。开展必要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然而,近年来各式各样的评比达标表彰比比皆是。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北一个县17天接待了92批来自省、市的考核、评比、达标检查团,平均每天接待5批以上,数量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五花八门的评比达标表彰中,相当一部分纯属形式主义,起不到考核激励效果。有的则完全沦为表扬者与被表扬者的“自弹自唱”,荣誉称号不过是“排排坐分果果”,轮流坐庄,人人有份。事实证明,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背离了制度初衷,干扰了工作秩序,助长了腐败之风,造成了行政浪费。
撤销97.16%的评比表彰项目,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应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杜绝乱评比、乱表彰死灰复燃。有关部门之所以对于评比表彰乐此不疲,花样翻新,关键在于寄生其上面的利益链条。
一方面,作为活动主办方,可以向上级财政申请活动经费,向下级单位收取参评费用,光明正大地赚上一笔;另一方面,对于参与者来说,评比表彰虽然含金量不高,但个个都是金字招牌,不光可以“报上见字,电视露脸,电台听声”,还能在年终总结政绩时添上浓重的一笔。
清查评比表彰,不应止于减少数量,关键在于斩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利益链。
首先,遏制权力寻租行为。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表示,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严查收费、摊派、拉赞助及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此举很好,也应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设置评价体系,实事求是地反映地方和部门的各项工作;绩效评估主体应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打破只由上级政府评价的传统模式,注重本地的服务对象、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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